剛剛看到新聞
我老公說已經是舊聞了!
賣麵賣到如此地步也真的是有些誇張
如果是這樣我一步也不會想踏進那樣的店家
即使他真的好吃到爆也不會想吃
生意真有那麼好嗎?
這間知名麵店是高雄某間賣肉骨茶的麵店 小老闆人很客氣 老老闆就是上新聞的原因
作為客人的話 他們的麵真的很好吃 我每次進去都吃個兩三百塊錢 也沒被趕過
如果可以的話 我還想在他們手下做事情 我早就想試試看對著那些客人說
"要吃就吃 不吃就出去"做生意可以到這種地步 絕對是成功了
因為不需要你們這些客人 我生意還是維持的很好
至於上新聞的原因就是 假設我兩個人進去吃麵坐在四人位上
等一下有四人的客人進來 就會請你換到兩人位上
如果帶小孩進來吃 他會跟你說沒位子 因為小孩不可能叫一碗
大人餵小孩吃很浪費時間 店面位子有限 在重點時間接了帶小孩的客人會卡桌子
那他乾脆不要做你們的生意 再接下一組客人 賺的還比較多
就法律上來說 這老闆絕對站的住腳 因為要不要做你生意是取決於老闆 而不是消費者
但就所謂的人情來說 作生意的人本來就該人人好 客人進來當然是最好的啊
怎麼會有趕客人的道理呢 也只有生意好到瘋掉 才有趕走客人的本錢
也許他趕走了200個客人 但後面排著要吃的人仍然絡繹不絕 這就是他趕客人的本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