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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一個人的事,有時常常會演變成很多人的事.
現在人火都很大,所以這類事還是喝喝茶,看看就好.
不在當下,各有立場,莫管為妙.

kevinwu6778 wrote:
這段是重點。一、樓主...(恕刪)

我跟您著眼的方向不一樣吧~
我一直很好奇樓主希望處理的方式如何
您還是一直沈浸在對方經理的冷漠
如果樓主都不說出他的訴求
只是要求店家賠償,這不是變相的獅子大開口?

再來說預設立場這件事,我想也不用多提吧
每個人發了文就會有主觀認知,提預設立場這種事只是幫別人戴高帽而已
這是我最後一次就這次事件補充我想說的
因為在這裡無論寫些什麼都會被無限上綱
一句一句拿出來放大檢視
我無法一一應對這麼多的謾罵和質疑
再怎麼寫也無法寫得周全

幾年前曾經在其他餐廳遇過服務生不小心將湯水潑灑到衣物上的意外
當時服務生很積極地不斷道歉,在一旁見狀的管理階層也過來致意
因著這樣誠懇的道歉態度,我也告訴店家不必在意,完全不予追究
後續在填寫意見調查時,服務態度我也勾選為"優"

這次的意外發生在我們差不多要離店的時候
結帳時告知是要確保其管理階層知曉並重視這個意外
不要再提供破損的食器讓客人使用
如果這位張經理可以對家人的傷勢多一點關心
態度上能夠多體諒客人來用餐發生意外插曲的不悅
我根本不會上來寫這篇文章抒發
很簡單地就是:「後續請讓我們知道傷口復原情形,如果有什麼需要請讓我們知道。」
就算只是這樣服務業常用的術語都可以,而不是拿出因著家人的客氣話就不想搭理的態度
就是這樣的態度激怒了我

諮詢法律事務所的同學純粹想讓此事就法理上出發
版上的賠償陰謀論何嘗不是各位自行推斷捏造?
我想知道這件事情在法律上我是否能站得住腳
否則來開版不是自尋其辱?
在我的觀念裡法理是首要的考量,以法理去看待這件事情有何過錯?
為何用法律去看就是想要鉅額賠償?這是怎樣的心態?
消保會的發文也是一樣,我想循正途解決此事
在填寫請求時我寫的是:「請問消費者遇到如此情事該如何自保?」
並不是如各位推論的,寫下鉅額的賠償金
發文致消保會作用就如同存證信函,給自己一個保障和證據

如果早有勒索之心
為什麼我會連拍照存證這些基本的都沒有做到?
我根本就沒有打算為難店家
大家語帶譏諷地追問我到底要什麼?
很簡單,就是當時店經理能夠給予「謹慎重視的態度」
不論傷勢是否嚴重,責任方在於店家
為什麼回答客人的方式和姿態都擺得這麼高?

以上就是我最後要說的
各種批評見解我都可以接受
但為什麼多半是以嘲弄、譏諷、攻擊性的方式來回文?
議題可以是討論性的,但沒必要弄得像批鬥大會,連詆毀的話語都出現了
這其中有許多版友甚至連內文都沒有看完,就急著群起攻之
就像我根本沒有拍照錄影,卻指稱我心機重預謀錄影
這些欲加之罪我無法一一回覆反擊
發文本意就是不滿店家的處理方式
想要告知版友在此店裡若有意外店家可能是如何的處理態度
沒有這麼多的陰謀,請不必如此抬舉我
至今我們根本沒到店家去請求任何實質賠償
社會上的口水已經夠多了,請不必多放在版上
扯東扯西的,繞一大圈還是沒具體說明你倒底還要店家做什麼,
再問一次,要底要店家如何做你才满意?
請列出具體做法,別再寫一些無法具體化的態度問題.


bittersweet30 wrote:
「請問消費者遇到如此情事該如何自保?」

大家都教你要先去就醫拿證明了,還看不懂,
沒醫院證明,情理法都站不住腳.
是真的要解決問題,還是另有意圖?

bittersweet30 wrote:
就算只是這樣服務業常用的術語都可以,而不是拿出因著家人的客氣話就不想搭理的態度
就是這樣的態度激怒了我

如果這是你發這篇文的動機,那你的問題可能比較大,最好去諮詢一下你的法律朋友.

bittersweet30 wrote:
這是我最後一次就這次...(恕刪)

我只能說如果要從法理上出發,一開始就應該先上消保或您同學那邊處理
有了結果或是正在進行中,才PO文抒發情緒吧~
結果您是倒過來處理,一面倒的負回應才讓您去尋求法理來堅定立場
回頭看看您的文章,一前一後的說法變成自相矛盾

最後為了自我認知而求助朋友同學後,這樣一拖反而多了更多篇負回應
情急之下就回了這篇...

如果當初1F我剛回應時,您就說只需要『誠懇的道歉就好』我想波折也不會這麼多吧~
大家也只想要知道您對店家的要求是什麼而已,拖了幾天您才輕描淡寫的帶過...
嗯,會不會就是因為這樣的狀況,口徑不一又提不出訴求,讓店家誤會了您的用意,畢竟,這麼多篇都對您的『表達不出的訴求』有了不好的認知與聯想。
先說喔我很理智回答您

這是您最後的結論

為何用法律去看就是想要鉅額賠償?這是怎樣的心態?
消保會的發文也是一樣,我想循正途解決此事
在填寫請求時我寫的是:「請問消費者遇到如此情事該如何自保?」


您沒有自保的問題吧
受傷的損害已經造成
但這損害
是可以在有單據的情況之下要求
不管對方的態度為何
這是無庸置疑的吧

如果像您所說的
真的只要當下他態度夠好
您就會概括承受您家人受傷的所有費用嗎
這跟您衣服弄髒可完全不一樣
從頭到尾
沒有人說店家不用負責任
我們一定同意
"求償"
所以才說您可以以單據要求
至於無單據的補償
才會牽扯到後續的溝通

但您一面說因為態度不好您才會在意
卻忽視了可以求償的部份
然候再說找律師只是想知道自己如何自保
想請問您
自保什麼
對方會對你有任何進一步的損害嗎
為什麼找律師這件事被看的慎重
甚至會認為您想要求的內容無法估算
還有其實發文消保會
因為
"機會成本"
如果很單純
受傷
就醫
照程序請款
很單純只有這樣
會找律師嗎
找消保會要作什麼
店家賴著不賠嗎
還沒到這程度吧

說一堆
我想您自有定奪


還是一句
祝傷者早日康復
這麼一點可以解決的小事
要是我
先把家人醫好
其他的
重要嗎

到底是花了多少要您自己付的醫藥費











我還想去這間拜訪看看,就要刪文了,先打卡,哈

p.s.剛查了一下,在美麗島捷運站附近,感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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