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旁態度惡劣的老闆娘「古早味紅茶冰」

Ryas wrote:
每種事情都有輕重緩急之分~法官自然而然會判斷這些事情能否出於同情將刑判輕
老闆娘難道殺了停車的人嗎 ? 用這比喻是否不恰當 ?

你沒抓住重點
重點是違法就是違法
不能因為認為老闆娘霸占車位是小事
就覺得大家應該支持她讓她
Ryas wrote:
那基本上你那麼肯定非法你喜不喜歡 誇不誇張 都應該取締
為了維護世界和平 你是不是應該站出來檢舉所有非法店家 ?
有你這樣子想法的人不多 有你這樣子想法的人很好 你更應該站出來維護 是不?
而不是在這邊反駁我後特別私訊我看你的言論?

這個我一直在做
檢舉次數也不少
但一個人能力時間有限
需要更多熱心理智有良知的人參與,才能有效改變社會風氣
所以也在很多地方分享改變大家錯誤觀念
之所以特別私訊你是因為你不僅絲毫無為社會檢舉違法的意願
甚至還幫違法店家護航,認為他霸占車位有理,情況比較嚴重的關係。

Ryas wrote:
這點你到是抓的好,每個人生活中看的電視多,聽的話也多,資訊網路發達,新世紀的年輕人知道的不一定會比
長輩來的少,如果因為這樣子的說法需要這些佐證,今天我就衝你這些問題給了你一些答案
請問?你會不會動身去證實我說的數據是對還是錯呢 ?

如果你給了我答案,我還懷疑的話
當然必須提出我的疑點,指出不合理的地方或數據
這不是應該有的態度嗎?
你怎麼會問這種問題? 你都沒有這種觀念嗎?
Ryas wrote:
不明白?假如我今天告訴你我有15萬根頭髮 你不信?你有疑問?你要不要來找我親自算算?
所以你問我這些問題又如何呢 ?

我可以指出你的話錯誤的地方
正常人頭髮數在15萬根頭髮左右沒錯。
但你卻沒說大約或左右,因此絕對不正確。
除非你能提出創世紀的計算頭髮方法
不然考慮頭髮每天掉落數和生長數都在變化
還沒計算完頭髮數又變化了
你說的絕對錯誤,根本不需要找你去算你的頭髮。
Ryas wrote:
我告訴你樣本數是三百萬人 你會去找三百萬人一個一個問證實我是錯的嗎?

不用,
你只要告訴我誰做的,甚麼時候做的,為時多久,動用多少人力,耗費多少經費
這些數據湊起來合理,我沒理由懷疑。

Ryas wrote:
你怎麼知道我沒有碰過惡人 ? 是你說了算,還是有甚麼規範可以查閱檢索的 ?
請問你對我做過生活調查嗎? 樣本數是多少?
顯然從沒碰過惡人的結論是怎麼得來的?
還是只是你信口開河自以為是的說法?

你閱讀能力可能可以再加強一點
或者你是故意斷章取義
我推敲你有3種可能,其中之一是其他原因
你的情況不能被其他原因涵蓋嗎?
你是閱讀能力太差還是故意斷章取義認為我說你一定是沒有碰過惡人硬要我提出證據
故意忽略那只是我提出猜測三種原因之1

還有你還是沒回答"就算真的只有少數人不接受
那這些少數人的權益就該犧牲給違法蠻橫的業者嗎?
"這個問題。
是忘了呢? 還是故意忽略?
Ryas wrote:
文字遊戲...

這應該是你推託逃避之詞.......

老闆娘蓄意霸占車位就是不對也不該
沒甚麼好說的
請你就算無檢舉違法之意
也不要替違法的人護航增加社會的紊亂
因為店家前無人行道,我會建議店家申請畫機車格,中間留出入通道。免的日後又檔到
hunk6833 wrote:





因為當天是坐朋友的車呀!
不敢幫他作決定,
說別人小屁孩,
你才是大屁孩吧!...(恕刪)


你覺得有委屈你跳出來說話,干你朋友什麼事情?
那既然你不敢幫他做決定,又不是你騎車,那你幹嘛上來取暖?
你以為01是讓你討拍的地方?
hunk6833 wrote:





因為當天是坐朋友的車呀!
不敢幫他作決定,
說別人小屁孩,
你才是大屁孩吧!...(恕刪)


如果你真的不滿去現場拍照檢舉啊,說店家罷佔國有地啊;再不敢報警處理啊?
再不然把你的BMW開去店門口擋啊?
你啥都不敢只會腦縮網路放話?
法律人人會講,道德、同理心老師沒教是不是?
店家全名打出來啊?
我會停在路中間打故障燈

因為我吃東西很快
20分鐘夠了

而且我有繳稅
馬路我也有權力使用
~~~~~~~~~~~~~~挺樓主 真好男人(讚)
涂文進 wrote:
道德、同理心老師沒教是不是?

確認一下
你是說犧牲大家合法用路的權益來挺違法霸占道路空間的老闆是道德的表現?
你的同理心是指看到違法霸占道路空間的業者要體諒同理她違法霸占的心情?
你的老師是這樣教你的嗎?
還是你自學的?

我幾乎可以確定學校不會也不敢這樣教學生做違法的事或挺違法霸占道路空間的業者
會被攻擊的體無完膚
如果你真的是這樣想的話
應該是家教吧!
涂文進 wrote:
有種就現場理論,不要縮掉了再上來取暖!
小屁孩無誤!
有種就不要移,可是你只是魯蛇?

為什麼現場理論才是有種?
為什麼有種就不要移,移了就是是魯蛇?
你的邏輯怎麼這麼簡單?這麼單純?
難道你是衝動簡單的小屁孩?

依據當時情況找最適合處置方式
現場拍照檢舉說店家罷佔國有地啊,報警處理啊,車停在那邊不動,上網介紹該店家惡行
都是很好的處理方式
為什麼照你的作法才是有種
我認為這跟樓主有沒有種沒關係
是你思慮不周太簡單了。
涂文進 wrote:
店家全名打出來啊?

你會不會不知道自己的身分地位
才會以為這樣命令要求人別人就會照做?
涂文進 wrote:
你啥都不敢只會腦縮網路放話?

請問如果是事實,而且願意負法律責任
網路放話有甚麼不對?
為什麼就是腦縮?
這哪來的邏輯可以解釋一下說個道理嗎?
彰告業者惡行有甚麼不對,
哪一點對不起社會國家?

我倒真的覺得一直在挺女老闆霸占道路,替她的違法行為合理化
甚至認為合法使用她門前道路空間的一般大眾是沒同理心沒道德的想法的人非常荒繆
如果社會上太多人這樣的話
那台灣不就法律蕩然無存,是非錯亂,道德淪喪了嘛!?

如果同情女老闆經營不易
應該是自己或呼朋引伴照顧她的生意
或者利用媒體或網路代為宣傳
而不是支持她違法霸占道路空間
連結網路文章"對不起,我不是個「善良」的人"
http://www.life.com.tw/?act=view&news_no=32848

多少罪惡藉著善良日益壯大。
我不能說樓主不對

只是這些年下來

看多了得理不饒人的事件

台灣的人味…越來越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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