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看起來,是飯店內部溝通出了問題.
因為飯店一般餐卷,大部份是印當天日期.服務生只管看上面日期確認,避免有人拿過期或未來的使用.

而一般人遇到這種鳥事,可能很生氣.而服務生可能也很生氣,自認自己也沒錯.又沒人跟我說.
因為飯店的方案百百種.


以上純屬推測...總而言之,飯店有處理的話,我是覺得還好啦.
樓主對服務生有沒有本人來道歉這麼耿耿於懷?一個服務單位主管出面道歉應該已經足夠,何必對小小服務生窮追不捨?您所謂的合理賠償為何?能說明一下以供大家參考......
已訂六月去,一樣三天兩夜,不過是有含兩晚的晚餐

當下先從餐廳去大廳櫃台自行確認一下不就得了


補充: (以下開始設身處地的想)

不過個人還是支持站在消費者至上的立場來批評服務業

飯店服務做不好,影響客人度假心情,真的不應該,盡可能做到最滿意的事後補償是很必要的

(我也不知道何為滿意的補償,個人認為飯店第二天提供免費晚餐算很合理的補償了,我也會接受,可能版主太介意了不接受)

不過相同的設身處地要求服務生當面道歉可能也不太適當,站在一般管理角度,由主管出面擔責是應該的,不知飯店管理流程是否有需要讓服務生出面,個人認為是不用也不恰當。

(以前在某美式餐廳點豬排,豬排還帶血,跟餐廳領班反映,領班當下就叫廚房負責料理的年輕廚師出來站在我們桌邊看著他料理的豬排被辣正,雖說是很好的機會教育,但個人也覺得不必,何必要客人去面對這種窘況呢? 更可能嚴重打擊服務生的心理)

真的凱薩服務生來當面跟版主道歉,版主會喜歡這種場面嗎?



最理想化的應該是避免服務出錯.

以個人去過的宜蘭長榮及老爺、台中雲品、新竹煙波,服務都還不錯,至少還沒遇到那種把旅遊心情搞壞的情況,尤其是在旅遊一開始。

且出去玩又避免敗興而歸,如住宿、餐飲、服務品質不好,故一定都選五星飯店.

說實在國內郊區的五星觀光旅館,若因內部服務疏失導致影響旅客遊玩品質,那真的該自我檢討。
應該要求的是避免任何一點服務上的人為疏失.

不過以五星級自助餐廳的服務,帶位都會有領檯或資深人員分場次確認訂位及入場,櫃台也會先於check in 時詳加確認套裝行程中客用餐場次。有的直接報房號即可,有的用餐卷或用餐完畢買單.


實在不懂墾丁凱薩,怎麼會發生服務人員搞不清楚餐卷可不可用的情形? 實在是百思不解!

還有如版主描述 (引用版主),怎麼會發生服務人員想請客人離開的意思? 當下沒有確認? 不想確認? 或洽餐廳經理? 或詢問客人是否要自費使用?


案例:
最近去忠孝東路旁的某藝文餐廳,14:00 - 17:00 為下午茶時間,16:30 為下午茶最後點餐時間,不過下午茶印象中是每人NTD $250的消費方式。

晚餐17:30 開始

我們帶小孩16:00 時想進去休息,點一點東西讓小孩先吃,接著等著用主要晚餐,當然有在外先確認消費時間。所以不想當奧客,進去時我就跟領檯小姐說我們想要用晚餐,但可否先進來休息等到晚餐時間? 但當下還沒說要點下午茶東西。

領檯小姐猶豫了一下,笑著說她去問一下主管,問回來說沒問題,就帶位讓我們進來坐下,還提供menu 說我們可以單點,那我們就點杯咖啡跟點心,讓小孩子先吃,整整坐了90分鐘才點晚餐。


確實墾丁凱薩發生的問題滿不可思議的.


先打預防針: 我不是新註冊帳號,不是幫腔,長時間推行宜蘭旅遊版,最近轉往屏東版,待過服務業,很站在消費者立場檢討服務業。



我也覺得當下對於某些人,要他放棄餐卷用餐離開旅館轉往其他餐廳使用,不一定設身處地。
可能有些是老實人、或臨場反應不足、或當下被服務生"鎮住",只能悶悶啞巴吃黃蓮的回房間也是有的狀況。

因此可理解悶著再去櫃台詢問又發現可用時的生氣反映,若以站在消費者行為來看,就是反應不足,不堅持立場,消費者地位被壓下,因此悶著虧離開。


心得那麼多: 最後結論建議版主

多消費幾次,消費經驗多了,就大概有個底,事先該注意什麼,確認什麼。
遇到問題時該有什麼臨場反應,該如何捍衛權益,伸張權益,找尋管道。
最後最重要的就是,當你有上面的預先準備及臨場反應後,就可盡可能降低發生影響遊玩心情的情況。

看來樓主還氣憤難消,這棟樓應該會繼續蓋,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我也很好奇原PO對於飯店合理的賠償是什麼?
不諱言也是從事服務業
看過很多客戶總是說
賠償多少不是重點
重點是誠意~
誠意無價呀…。
誠意的沒有標準呀…。

就拿此事件而言,服務生的訓練不足
又或是該員當天的情緒不佳
這些當然都是飯店的問題
也值得索賠

但是所謂的心情受影響,影響到肚子痛、到發燒
又或是很多人常說的精神賠償
該如何計價?

有時想探詢客戶期待的賠償是什麼?
通常的答案就是看你們誠意?

不過以這麼高級的飯店
對於高水準服務品質的要求,我認同
是我也會很生氣
但~或許改變心境用其他方式來處理
或許雙方在事後會有不同的共識

例如:如果當下原PO選擇先到其它地方用餐
事後再向主管反應
因為沒有肚子餓,也沒有氣到肚子痛
或許對於飯店提供的補償方案就能接受了



1.就事論事的情況下,飯店已經為此付出代價!提供兩次晚餐
2.原服務員固然有錯,但感覺樓主是抱著花錢是大爺的心態,要服務員親自道歉...
3.關於合理的賠償,樓主沒提出相關表示!可見合不合理,還真是"公道自在人心" XD
iHKS wrote:
本人於2013/4/2~4/4 入住墾丁凱撒,本來是滿心期待來凱撒好好渡個假,沒想到才剛到要享用美食時就一肚子火。由於是入住3天2夜,Check in時櫃台交付了2天的早上餐券及一張晚上餐券,當下告知晚上的餐卷可以二日中任選一日使用。

由於整個下午都在海生館活動到凱撒時當然肚子非常餓,趕緊回房放了行李就直奔2F西餐廳。
沒想到確是惡夢的開始,服務生帶好位時即表示要先收餐卷,隨即拿了剛到手的餐卷給她,沒想到她卻臉很臭的表示餐卷要4/3第二天才能使用,並說上面有註明。隨即拿回餐卷看,明明上面寫的是有效期限到4/3,不知為什麼她就是堅持4/2不能用。

再次告知她剛剛樓下櫃台才跟我說住宿期間二日可任選一日使用。請她去進行確認,又是一付臭臉感覺我們是在找她麻煩。沒多久回來回覆還是不能用,一付要趕客人走的樣子。當下老婆即帶著二個小孩回房,我即前往櫃台詢問餐卷是否能使用,櫃台當下告知餐卷是可以使用的。
當下真的氣炸了,很明顯那名服務生並沒有跟櫃台確認…
當下即要求該服務生及主管下來道歉…

我小孩身高超過110,我也有付錢1540元,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有付費的客人,
由於小孩已經在餓了,被這樣一弄小孩肚子都餓到痛了。
後來餐廳主管有來,但不見該名服務生過來道歉…
當晚是我這輩子吃的最痛苦的一餐,肚子已經很餓,但又被氣到痛,是在一直痛的狀況下吃晚餐。

雖然主管當然表示會以明日晚餐做為今日晚餐的補償,但美好的渡假心情被破壞了,要怎麼賠償?
從計畫到訂房及從台北開車下來,總總的辛苦就是要來這邊好好放個假,結果卻在一進入凱撒完全被破壞了。
當晚本人即因為此事,完全睡不著覺,到了第二天還發燒。
事發至今人也回來台北了,但還是很不諒解…這個事件完全使得美好的假期變了樣。

誰來賠我一個難得期待美好的假期…
大家覺得飯店這樣處理符合你們的期待嗎?
美好的渡假心情被破壞了,要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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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更新
之前是有把上面的內容寄到總經理信箱,隔天即收到她們的電話,
但對於合理的賠償沒有共識,我拒絕了飯店的條件。
並聲明我願意放棄飯店的條件,而選擇公佈此事讓社會大眾公評。
但我剛剛才發現飯店把小孩的飯錢1540刷退了…???


會公佈此事主要是希望討論
1.消費者您會如何處理此衝突
2.對飯店處理方式的看法
3.飯店又要如何來化解衝突

因為飯店只是一直強調這是一個不完美的服務,
顯然還是沒有了解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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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23:00 以下回答各位的問題

1.服務生道不道歉的問題:
後來有詢問電話打來的主管,為什麼當下不帶該名服務生前來道歉,她說公司的處理流程有規定為了
避免再刺激客人,他們不會這樣做,這個我可以理解。
但我不是只住一天而已,還有3次去餐廳的機會,碰到她不下3次,什麼也都沒有表示。
我是有權利詢問她為什麼自做主張,跟妳講了去問樓下但為什麼不去。但為了顧及其他客人用餐的心
情,我沒有這樣做。
且我也觀察到其他人做的真的不錯,只怪自己倒楣遇到不對的人。
別的服務生收票看都沒有看就帶入進去,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2. 合理的賠償:
我也不知道應該多少才合理,有提了一個方式詢問她們,她們談都不想談,只說只能退我加購小孩
的飯錢1540。我不想接受這樣的條件,有表明我什麼賠償都不要了,我會把整個事情PO在網路上讓
大家公評。
但今天查刷卡紀錄才發現,她們把1540刷退了,我沒有要求也沒有同意她們這樣做,更重要的是她都沒有通知我,要不是今天突然去查,我想也不會知道她們做了這樣事。



想知道你提的要求是啥...為什麼他們談都不想談...

當下真的只要去確認一次就可以了

我前幾天才去吃過,樓下櫃臺到2樓不過1分鐘的時間,就會餓到肚子痛,氣到發燒了

如果再遇到更不合理的事....不就會....

放寬心吧 哪有什麼不不了的

他不理你,換個人問阿 這麼多服務員,幹嘛只找他勒
氣了一場
壞了假期
得到一樣的對待
會去住的人還是會去
請主管來罵他一頓就夠了
跟服務生計較
我看可能沒啥助益
善待自己與家人可能比較實際一點吧

iHKS wrote:
本人於2013/4/...(恕刪)


看到這種服務生的素質太糟糕了

服務業如此對待客戶 主管的應變如此不堪
這表示消費者去消費會
1.會發生服務生做出不夠專業的服務態度
2.發生問題 消費者無法在該店家得到任何解決
3.渡假飯店如此 何以安心渡假?

綜合以上 我以後不會想去凱撒消費了
iHKS wrote:
合理的賠償是雙方面談出來的,我提出的是拿來談的也不是最終的,所以要我提出什麼是合理的賠償,這個問題會失焦。所以我才會告之飯店我什麼賠償都不要,選擇PO網大家來公評。對我而言,這個就是合理的賠償。這些都是過去的事了,已經沒有在生氣了,只是留下一個不好的回憶。

因為這個是沒有標準答案,也因人而異,所以請大家針對下面幾點來討論
1. 或許是我對飯店的期待太高了,接受大家的批評。
2. 分享討論處理這種事的經驗,消費者一同成長。
3. 也許飯店做的不夠,大家的看法會是他們改進的動力。


說真的
飯店的教育訓練有問題
但後面的處置方式還能接受

比較好奇的是
因為飯店不能接受您的要求
只願退個1千多
所以您選擇什麼賠償都不要 選擇PO網大家來公評
但是 如果您提的"合理的賠償"被接受
是不是您就不po文了呢????

您說明什麼是"合理的賠償" 並沒有失焦的問題
這是2碼子事
服務不好就是不好
後續賠償也是看飯店的危機處理能力

因為您的文章一直強調服務生沒有來道歉
又沒有回答 如果服務生道歉了就能解決問題
很難不讓人聯想是飯店不接受您"合理的賠償"的關係
如果您的要求是合理的 能公評的
那飯店是錯上加錯
但如果您的要求 說出來是笑死人的獅子大開口
那就真的怨不得對方不接受了

既然要大家評評理
就應該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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