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days wrote:
如果你認為誠信不重要,或是電視人不需要有誠信的話。
朋友介紹工作時說每天工作八小時(付出),月薪(獲得)可拿到三萬。屆時只拿到一萬時,你也說打工嘛,何必那麼認真?
這是兩種不同的問題。
薪水三萬就是三萬,一萬就是一萬,沒有模糊地帶。
但是東西好不好吃,有很大的模糊地帶。各地口味,習慣,調味都不同。沒有一個標準。
台灣有那一個認證好吃的官方或是民間單位嗎?
不然何來誠信問題?只有管衛不衛生的問題,沒有管好不好吃的問題。北部人不喜歡南部人口味,南部人不喜歡北部人口味,客家人不喜歡閩南人口味。外省人不喜歡閩南人口味。
你花五百元覺得不好吃,可以告店家詐欺嗎?因為不好吃騙人?對不起!不行,跟誰投訴?消基會?
那要請阿基師還是詹姆士出庭當證人評審那幾道菜有沒有500元的價值嗎?

除非你吃壞肚子,上吐下瀉到醫院化驗才可以告店家。
電視節目要得是效果,不是紀錄片,電視台誰敢在這麼多觀眾面前說東西難吃。保證店家告死你。就算東西很普通,也要說得跟滿漢全席一樣珍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