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8/21我與太后&小犬&小姨子共四人

在下午約13:30前往花蓮市區光南對面一品香扁食用餐

點了4碗麻辣乾拌麵 & 2碗鮮蝦扁食湯 &小菜兩盤

點完餐 小姨子說有點渴想要到隔壁的鮮茶道飲料店買兩杯飲料

在用餐的同時一邊喝飲料,店內的工作人員馬上過來告知店內禁帶外食

往牆上一看他也有貼示店內禁帶外食的標誌

他們家有現泡飲料與對面的一芯二葉飲料店也有合作

而且也允許客人喝一芯二葉飲料店的飲料

那是不是說如果要在店內喝飲料只能選擇他們家的或合作的飲料店呢?

哪有人這樣的!!強迫消費嗎?

而且我又不是沒在他們店內消費!!

喝個飲料而已有需要馬上過來制止嗎?

看來這家下次去花蓮我不太想去光顧了
看起來店家沒甚麼不對到需要發文的地步
你下去別再去消費就行囉
阿發文的重點在哪??

是你們不想遵守人家規定還是..........??
jimmys66 wrote:
話說8/21我與...(恕刪)
你不會說這是喝的,不是吃的,所以不算外食

嘎嘎鳥啦啦 wrote:
阿發文的重點在哪??...(恕刪)
重點是店家太小氣,為了要銷售自家飲料,而禁止客人帶飲料來喝,他們家又不是飲料專賣店,是賣扁食的,我喝我自己的飲料,對他們家的扁食銷售並無影響阿

jimmys66 wrote:
重點是店家太小氣,為...(恕刪)


人家店裡就規定不能帶外食了,
你覺得它小氣也好、大方也罷,
既然店裡都已經寫明告知了,
坐下來消費就代表同意。

jimmys66 wrote:
話說8/21我與太后...(恕刪)



人家都有規定了
你為何還要去硬碰硬呢?


只能說店家還真倒楣

餃子王 wrote:
人家都有規定了你為何...(恕刪)
對不起,我錯了

lake6562 wrote:
人家店裡就規定不能帶...(恕刪)
對不起,我錯了

leecheelin wrote:
看起來店家沒甚麼不對...(恕刪)
對不起,我錯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