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午約13:30前往花蓮市區光南對面一品香扁食用餐
點了4碗麻辣乾拌麵 & 2碗鮮蝦扁食湯 &小菜兩盤
點完餐 小姨子說有點渴想要到隔壁的鮮茶道飲料店買兩杯飲料
在用餐的同時一邊喝飲料,店內的工作人員馬上過來告知店內禁帶外食

往牆上一看他也有貼示店內禁帶外食的標誌

他們家有現泡飲料與對面的一芯二葉飲料店也有合作
而且也允許客人喝一芯二葉飲料店的飲料

那是不是說如果要在店內喝飲料只能選擇他們家的或合作的飲料店呢?
哪有人這樣的!!強迫消費嗎?
而且我又不是沒在他們店內消費!!
喝個飲料而已有需要馬上過來制止嗎?

看來這家下次去花蓮我不太想去光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