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糟糕的宜蘭之旅 肉羹番老闆打人事件簿

喔喔瞭解了,以後來宜蘭羅東會造訪一下「肉羹番」這間店。

Ryas wrote:
這種店家跟做生意的...(恕刪)


不同意

gimmychen wrote:
2017/1/14...(恕刪)
打人就不對了

leecheelin wrote:
不同意...(恕刪)


有趣,不同意的點是什麼?我挺有興趣知道的~~
撇開吃以外的議題

宜蘭肉羹:林場,北門,本樓主角肉羹番都吃過

在地同學推薦的第一也試過

嗯嗯嗯...味覺是主觀的...

俺還是喜歡家附近的三重現做赤肉羹,羹麵一碗45,還能續湯...

在物價爆高的雙北算是佛心價了
感謝大家的討論並讓這件事情發酵
我這邊要說的有幾件事情
1.當下店家的確有拿六千元希望我和解不要提告,當下我也同意不告老闆,
當初主要同意的原因,是我從被打後已經耗在那家店一個多小時,我的頭又非常疼痛,
另外我的小孩也一直在等我,為不影響小朋友,我是拿了她的六千元紅包並同意不告老闆,
但當下沒有答應不對外公開這件事情,因此我認為和解僅是限於傷害告訴的部分
2.我這次PO最後一段有提到說我考慮提告的部分,我有提到我是希望找出拿椅子砸我的人是誰
因為他差點砸到我老婆,因為當下場面混亂我沒辦法確定是誰丟的椅子
3.真正讓我決心要把這件事情公諸於世的原因,是我的女兒在回到台北後跟我說的一句話,
"爸爸,我們以後都不要去吃外面的店家好嗎?我現在都會覺得害怕"
請告訴我,我應該沉默嗎?
4.我們吃飯的時間不超過20分鐘,一共吃了四碗滷肉飯兩碗肉羹麵一條肉捲,
吃飯時間是在正常吃飯的時間內與否,你們自己去判斷
以上是我針對各位留言質疑的回覆
謝謝大家!


gimmychen wrote:
感謝大家的討論並讓...(恕刪)


放羊的孩子沒人信的,今天記者沒去追這件事情,沒人知道你還拿了人家錢

現在天曉得你還隱瞞了甚麼?

拿多少錢不是重點,你和解是合哪一部分也沒人在乎

重點在於,你選擇隱瞞部分事實,只寫出對你自己有利的部分

因為自己也清楚,如果把你收了對方錢的事實給寫出來,那只會讓你自己更站不住腳

這樣子豈不是把一開始就願意聲援你的網友當白痴耍?

如今才抓你老婆女兒出來當擋箭牌只會讓你更不像個男人而已

kf211434 wrote:
放羊的孩子沒人信的今...(恕刪)

當人家老公、爸爸了!
講話還這麼不老實,選擇自己有利的說法!
厲害厲害啊! 重點已經收和解金了。
gimmychen wrote:
感謝大家的討論並讓...(恕刪)



你不如不要出來
又補這些東西

因為我就是一開始
看你文
原本還想挺你的人



後來被新聞爆出來

讓人生氣的是兩個字

誠實


這也是我教育小朋友
基本原則

可以接受考0分
但絕不能接受作弊變100



kochen wrote:
強龍不壓地頭蛇有時...(恕刪)


和K大看法相同,很多時候轉念一秒鐘,事情的發展就會有所不同,
也祈望原PO能順利解決此事,更謝謝告知大家你的親身經驗,讓大家有所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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