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糟糕的宜蘭之旅 肉羹番老闆打人事件簿

gimmychen wrote:
我的女兒在回到台北後跟我說的一句話,
"爸爸,我們以後都不要去吃外面的店家好嗎?我現在都會覺得害怕"
請告訴我,我應該沉默嗎?...(恕刪)
當然不該沉默,都把小孩子嚇到有心理陰影了,一定要把丟椅子的人繩之以法

gimmychen wrote:
感謝大家的討論並讓這件事情發酵
我這邊要說的有幾件事情
1.當下店家的確有拿六千元希望我和解不要提告,當下我也同意不告老闆,
當初主要同意的原因,是我從被打後已經耗在那家店一個多小時,我的頭又非常疼痛,
另外我的小孩也一直在等我,為不影響小朋友,我是拿了她的六千元紅包並同意不告老闆,
但當下沒有答應不對外公開這件事情,因此我認為和解僅是限於傷害告訴的部分
2.我這次PO最後一段有提到說我考慮提告的部分,我有提到我是希望找出拿椅子砸我的人是誰
因為他差點砸到我老婆,因為當下場面混亂我沒辦法確定是誰丟的椅子
3.真正讓我決心要把這件事情公諸於世的原因,是我的女兒在回到台北後跟我說的一句話,
"爸爸,我們以後都不要去吃外面的店家好嗎?我現在都會覺得害怕"
請告訴我,我應該沉默嗎?
4.我們吃飯的時間不超過20分鐘,一共吃了四碗滷肉飯兩碗肉羹麵一條肉捲,
吃飯時間是在正常吃飯的時間內與否,你們自己去判斷
以上是我針對各位留言質疑的回覆
謝謝大家!


那和解金先拿去退一退吧
撇開其他元素, 真正難過的是妳女兒說了以後都不要去吃外面的店家好嗎? ... 這點你以後要多加留意她, 小孩的陰影不適我們大人可以體會的, 你要追蹤她後續是否還會...小孩為重, ...

Johnny_depp wrote:
那和解金先拿去退一退吧

退?你要補嗎?憑甚麼叫人退!
樓主不分享你會知道嗎!?還是只想酸?
gimmychen wrote:
感謝大家的討論並讓這件事情發酵
我這邊要說的有幾件事情
1.當下店家的確有拿六千元希望我和解不要提告,當下我也同意不告老闆,
當初主要同意的原因,是我從被打後已經耗在那家店一個多小時,我的頭又非常疼痛,
另外我的小孩也一直在等我,為不影響小朋友,我是拿了她的六千元紅包並同意不告老闆,
但當下沒有答應不對外公開這件事情,因此我認為和解僅是限於傷害告訴的部分
2.我這次PO最後一段有提到說我考慮提告的部分,我有提到我是希望找出拿椅子砸我的人是誰
因為他差點砸到我老婆,因為當下場面混亂我沒辦法確定是誰丟的椅子
3.真正讓我決心要把這件事情公諸於世的原因,是我的女兒在回到台北後跟我說的一句話,
"爸爸,我們以後都不要去吃外面的店家好嗎?我現在都會覺得害怕"
請告訴我,我應該沉默嗎?
4.我們吃飯的時間不超過20分鐘,一共吃了四碗滷肉飯兩碗肉羹麵一條肉捲,
吃飯時間是在正常吃飯的時間內與否,你們自己去判斷
以上是我針對各位留言質疑的回覆
謝謝大家!
...(恕刪)

隱瞞收和解金的事實,只PO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想用01的大大們為你助陣
同時一再拿妻女來當理由
真的那麼在乎他們,當初就應該不收錢,直接討個公道了!

常去吃蒜味肉羹,這家沒吃過
下次去試試,看是不是真的態度不好。

我真覺得,才拿6000和解金,沒告他傷害,太好心了
(不過我覺得寫文章,真的要全寫)
小老百姓吃個飯,之後還要跑到宜蘭告來告去,大家時間也真多

看到上面一堆人,冷眼冷語,想想真是有點扯
(都被k了,還被其它員工丟椅子...同理心,如果是你呢?6000元肯算嗎?)

那是老闆看他好欺負吧!如果整桌龍兄虎弟..之後下場,可能跟電影演的一樣?

當然樓主講話也太衝了,帶著老婆、兒女,又不是自己地盤,又沒有BMW能保護

最後這種店家,就跟他說88...

有網路真好,才知道有這種店家,而且文章還沒被收走!


這篇文章中有個人情緒存在,這可以理解也無須撻伐

陳述是否為全部事實,網友自行判斷

老闆為何暴怒打人?當然是老闆EQ不夠,而且也該負起應有的法律責任

但老闆打人是預謀還是過失,是被言語激怒還是像停在路邊瞄一眼就砍人的那種?沒有前因何來後果?我想只有看到現場監視器錄音錄影才能還原全貌

網路輿論力量很大,利用和被利用間...端看智慧



qooto wrote:
我真覺得,才拿6000...(恕刪)


不是沒有同理心的問題,只是爆料這種事情,很容易演變成純粹的網路暴力

自從爆料成為風氣之後,人們也或多或少有過被網路消息欺騙而被利用變成打手的經驗

今天原PO沒有據實以報,已經是犯了大忌

隱瞞現場和解的事實,又有誰能替他擔保現在已經是全盤托出?

說不定原PO除了老婆女兒,還真的帶了整桌龍兄虎弟去壓著老闆拿6000塊"和解",除了在場的人,又有誰知道呢?

那到時候誰又要來對老闆有同理心?

所以只能說,爆料本來就是雙面刃,現在這個局面,也是原PO自找的,怪的了誰?
打人是錯在先

雖然店家也承認動手後道歉並給予和解金

但是這是單方面說法,單方面說詞不一定能呈現完整事實

我不會因為單方面說法而對店家有先入為主的偏頗印象

以後如果該店面不是大排長龍有機會還是願意去消費

希望店家也能引以為戒和氣生財不該再有動手打人事件
在地的路過回一下,

就法律上而言, 收了紅包沒寫下合解書, 就不代表合解...
另外, 自從雪隧通車後, 宜蘭早期好吃的店, 剩沒幾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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