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鼎 wrote:
看到大家一面倒支持開爐費
本來無意再說,可是看到你說一面倒的支持開爐費.
不得不說幾句.所謂行有行規.全省的燒烤店都有開爐費.
如果是店家巧立名目,亂灌水.當然大家都可撻伐,公幹店家.
錯就錯在未在消費時告知.僅在櫃上公告開爐費100元.
確實有改進空間.但也不致於被冠上"宜蘭串門子無煙燒烤廣告不實的嫌疑"
我想請問他廣告288元,加上開爐費.店家有多收你半毛錢嗎?
如果沒有!何來廣告不實?
店家可能為了你在網路的一句不是事實的話.就經營不下去.你有想過嗎?
http://www.wretch.cc/blog/adsl6911/30921269
連結處為羅東店的招牌.上面明白寫著開爐費為100元.
我不知道宜蘭店是否有標示.不過我想連鎖店招牌模式是一樣.
如果有標示,那樓主是否要向店家道歉!
固網業者的所謂「設定費」: 有時候帳單會多出這筆費用, 就是到府安裝人員把租你的機盒序號及帳號密碼輸入到機房的電腦, 不會比你在論壇申請帳號困難, 卻也要收取上千元的費用. 後來被罵了, 很多就改成綁約可以不收.
北海岸海鮮業者的「料理費」: 乍看之下好像每道菜的報價比淡水基隆要便宜些, 等到結帳時才知道每道菜要加上100元的「料理費」, 算算反而貴了, 店家還振振有辭說大家都是這樣, 好像我們沒吃過海鮮一樣, 就是只有那地方附近的業者才變相收費啦!
可能是嫌服務費不好賺吧? 公定服務費是10-15%左右, 300元的消費, 服務費才三四十元, 乾脆就不收服務費, 騙貪便宜的顧客上門, 再另立名目以更貴的「開爐費」坑之.
calvin19690416 wrote:
甚至可樂還可以任你喝到吐,這種價位妳在台北都要五白多塊才吃的到阿。要知足阿!
台北很多吃到飽可樂喝到吐的店, 只要會比價的話, 很多含服務費價位在400以下啊, 跟宜蘭那家388元也差不多吧, 何況台北人要企吃的話, 還要算開車的汽油錢還有國道5兩次收費站回數票錢將近200元了, 算算也沒便宜到多少啊...
greatsteve1201 wrote:
本來無意再說,可是看...(恕刪)
全省?您吃過全省的燒烤店阿?
假若店家廣告只寫xxx吃到飽卻沒註明需要開爐費那不算廣告不實?
行規再大也敵不過法規,要不要看看實際案例...
http://www.ftc.gov.tw/upload/upload/83D005_DEC.txt
即使店內有標示,服務生有告知,一堆店家都這樣做也無法推翻廣告不實,
就算別家有收開爐費但沒拿價格出來做廣告就沒事~
更別說什麼"這是常識不用特別講了"....
門口海報上刊登「石頭、沙茶、麻辣、鴛鴦火鍋全部一
百五十吃到飽」,然其於今(八二)年五月三十日至該店消費時,
始知一百五十元之外,要另加鍋底費(石頭、沙茶五十元,麻辣、鴛
鴦二百元)及服務費,而所謂菜色多,卻無提供任何肉片(僅剛開始
提供一小盤)、草蝦,取而代之是小小、粉粉、爛爛的蝦,和牆上的
菜單差別甚大,且甜點僅是一鍋鐵盆裝的綠豆薏仁,有不實廣告之嫌
二、案經本會於八十二年七月間先後派員至士林區文林路「大士林
火鍋店」以試吃方式調查,發現該店雖於店門口海報上刊登「石頭、
沙茶麻辣、鴛鴦火鍋全部一百五十吃到飽」
naivetechen wrote:
全省?您吃過全省的...(恕刪)
請問店家有在288元以外,加收任何食材費用嗎?
greatsteve1201 wrote:
門口海報上刊登「石頭...(恕刪)
查本件被處分人於店門口海報上標明「石頭、沙茶、麻辣、鴛鴦火鍋全部一百五十元吃到飽」,就該廣告內容而
言,消費者實無法知悉一百五十元之外,另須再付服務費及鍋底費
服務費也非食材,判決仍將它列為違法事項,何況開爐跟鍋底同樣都是在吃到飽的費用外
所必需的先決支出(鍋底包括湯頭,沒有湯怎麼吃火鍋,沒有開爐怎麼吃燒烤)
顯然是在消費行為下沒得選擇的支出(若飲料要加錢可以不喝,不影響食物能不能吃到飽)
標榜xxx吃到飽,但是想吃沒得選擇要再付另外一筆錢,沒有付就不能吃,怎樣都不符合xxx元就能吃到飽的認知...
如果消費者可以不開爐288吃到飽那就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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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您所言,若店家確實有在廣告上標示開爐費那就沒有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