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台受凡那比颱風影響,至目前為止還有許多地方的道路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全恢復,所以我們決定先騎離島行程,所以接下來的行程,我們將出發到澎湖,金門,媽祖三個離島!319GO~先前已完成綠島~蘭嶼~小琉球~澎湖~等等的離島!這回要來挑戰傳說中有很誇張不斷上下坡的馬祖群島嚕!10/2 319 GO!進行曲第28日,馬祖騎遇 Day 3,國之北疆東引行!按這裡檢視網頁一段精彩的旅程,不在乎時間的長短,而在於旅途的寬度!
很棒的照片,建議可以參加以下的攝影比賽,或許有機會獲得大獎:100年馬祖百景票選活動暨百景攝影比賽馬祖百景攝影比賽a、參加資格:1.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2.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b、攝影主題:「馬祖百景攝影比賽」內容需觸及此次馬祖百景票選活動所選出之百景等c、作品規格:沖放5*7吋彩色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等。凡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光碟片,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d、收件地址:請參賽者將作品(5×7之照片)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寄送至「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觀光局收」(信封上請註明馬祖百景攝影比賽字樣)。e、比賽與收件日期:自100年7月15日起至100年10月1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f、獎勵方式:第一名(一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狀乙面。第二名(一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狀乙面。第三名(一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乙面。優選(三名):各得獎金台幣五仟元、獎狀乙面。佳作(四名):各得獎金台幣二仟元,獎狀乙面。入選前百名者,皆得獎狀乙面及馬祖百景票選紀念隨身碟一份g、評審方式:1.由連江縣政府邀請相關專家擇期公開評審。2.百景攝影競賽評選:10月11日至10月20日3.百景攝影競賽評選結果公佈:擇期公佈4.得獎作品除以專函通知得獎者外,並在馬祖日報及相關網站公布得獎名單。h、著作權屬: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致酬。i、頒獎時間:另行通知。j、本簡章如有不當或不足之處得隨時修正補充之。k、附則:(一)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二)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三)參賽作品須與「2011馬祖百景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報名表請以浮貼方式貼附於作品背面。(四)參賽得獎作品須交付原稿底片或光碟片(2700*2160pixel以上電子檔案)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以供審核,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獲獎及公開發表,或作品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不得盜用他人作品參賽,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並得追回原獎項,若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1. 不得進行合成。2.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紀念品、獎座或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五)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公佈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縣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六)每位參賽作品最多不超過15張,第一、二、三名以不重複選取為規則;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七)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八)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九)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歸屬「連江縣政府」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第三名以上(含第三名)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十)未獲獎作品(照片或光碟)不予退回。(十一)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十二)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報名網址:http://www.lionmiller.com.tw/matsu/EventsAwards.php
當初幹訓班還沒有抽水馬達的時候,每兩天都要到安東坑道提水(坑道有斜坡下面有儲水池),每人一次提兩桶,一天至少四趟,受訓三個月至少有180趟吧!安東坑道那時已經廢棄,裡面沒有任何燈光,坑道深處超級可怕!每當要下去抓逃兵的時候都怕的快飆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