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地點: 桃園市平鎮
事發車輛: 光陽頂客150(簡稱甲方車) 光陽如意125(簡稱乙方車)
事發人員: 甲方(一員siku) 乙方(兩員男生為駕駛 女生為乘客) 兩位男性均成年 女生為未成年
事發經過:
當時甲車為直行車,右方為汽車停車格,乙車從汽車停車格之縫隙切出以右往左之方向橫切到最內車道,
甲車讓乙車切過後,乙方又從左往右之方向切回到機車停車格(由右至左再從由左至右的時間恨短即所謂的蛇行),此時甲乙車輛發生碰撞,甲乙雙方車輛翻覆,甲車向前滑行,乙方原地倒下,甲方亦在地上滑行
此時目視受傷狀況:
甲方右膝磨破皮,右腳踝破皮
乙方女性乘客手琬處擦傷,男駕駛沒受傷
此時乙方男生衝過來踹趴在地上的甲方,待甲方起身時繼續歐打背部頭部
甲方主動關心對方受傷狀況,並撥打119請求救護車與警車的支援
此時乙方男生回車上拿出安全帽衝過來罵髒話繼續歐打甲方
乙方陸續出現的友人(約十來人)勸阻才暫停,後來就繼續抓時間歐打甲方
直至救護車抵達時才被嚇止收手
甲方此時跟救護人員說請先診斷乙方之受傷情形,乙方男生又趁亂歐打甲方直至第二台救護車與警車出現
過程中乙方不斷的怒罵三字經並大聲說:馬的你知不知道我妻啦爸爸是誰?是地方角頭老大
到目前為止,甲方的全罩ARAI RR4與Daneise的上半身皮衣與長手套均未脫下
(脫下的話早就不能打字了)
直到甲方上第二台救護車診斷時,乙方男性從第一台救護車中衝出要把甲方(siku)拉下車
(此時甲方與家人連繫中,故過程可查證)
抵達醫院後,出現許多不友善的眼神注視甲方,此時救護車的隨車人員與警方提及剛剛抵達現場時甲方被歐打的事情
從一開始乙方友人一直跟甲方說私下和解就好,看要賠他們(乙方)多少就賠多少,
但甲方覺得請救護車支援初診與警方協助處理是基本雙方的權益,因此就說先等救護車警方到了再說
後來經警察提及,由於受傷的是乙方女性未成年,因此就算簽和解書也不具效力,一切改由甲方決定
乙方的眾友人當時表情很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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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照完x光等待處理外傷時,乙方的人員與警察站來甲方身邊,甲方還主動一直關心乙方女生還好嗎
男生有沒怎樣,尤其是頭部是否有碰撞(這點甲方重覆n次了),警員說:拜托,人家(甲方)到現在還
在關心你們,你之前打他,現在還不說話是怎樣
乙方女生不斷道歉(我看她都快哭出來了),乙方男性不說話
直到警察說:打人還不道歉不怕被告嗎?乙方男性態渡變的異常和緩(跟事發現場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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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醫生診斷
乙方為女生受點皮肉傷
甲方除了剛剛初步診斷外,右腳踝被判定有小部份的骨頭碎片,警察說應該是被歐打閃躲時惡化的
1. 我知道警察已知我被歐打,但這項人證(隨車人員)會否因一些"不可抗距的壓力"而翻供
2. 甲乙兩方均為台北縣人員
3. 除了強制險,甲方有多保其它險
4. 現場乙方早就把車輛移走,我有拍一張自己車輛的位置,事後(出院)我有去現場再看一次
我的車輛位置只被打一個三角形+車號 =.=
(過程中不斷被歐打(逃跑) 後來甲方就上救護車送走了,剩乙方的友人們在現場 ,不知是否有被變更過)
5. 目前(事發迄今約12小時)我尚未與保險公司連絡(因為siku對於這方面不太了解)
警方約明日(週一)晚上至桃園做筆錄
想請教mobile友人一些小弟該注意的事項,亦可做為日後其它魔友的參考資料
附記:Danneis的皮衣真猛,把我的上半身顧的好好的(後來的傷都是被打來的=.=)
ARAI的安全帽只有下鍔處有小磨到,在親吻大地時,我是讓自己以面向下(手心朝地)的方式
滑行,以最大面積減少滑行造成的傷害
有圖有真相>_<
點我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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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謝謝各位的回應,讓今日(4/23)晚上要去做筆錄的siku(甲方)很感動
這次事件,內容算是有點令人不能接受
siku也是藉由此次的活教材加上各位M友的建議,提供站上朋友一個經驗分享
至少,能當個參考、借鏡,也能對車禍發生時的糾紛處理能有更深一層的了解
目前已閱讀到page 4 48F
將部份M友提供的流程整理如下
再次感謝各位 2007-04-23 11:51 update by si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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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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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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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F[彬董仔]與41F[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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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論提告與否,請樓主先去驗傷吧!並開立甲式驗傷單出來備用!
2. 保全證據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法,因為對方可能在樓主提告之後,
3. 也會反控樓主也有毆打他,這些小混混為求脫身常會做這些事
4. 如果有可能的話請樓主向附近商家或鄰里長調閱監視器畫面出來!
5. 有~要趕快跟保險公司聯絡!3天內要照會通知要辦出險!
6. 作完筆錄後請警方開立交通事故證明書給你辦理出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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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33F的[我出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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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在法律程序上要分兩部分討論
第一部份是 車禍 第二部分是你被打
他打你的部分:
1.開立驗傷單
2.到警察局將驗傷單交給警察 提出傷害告訴
(一定要先提,因為跑法律程序要一段時間,日後達成和解再說)
3.警察會請你做筆錄
4.進入法律程序,他會主動來找你和解..若不和解,則他刑事罪名必定成立。
車禍:
1.開立驗傷單..保留醫療單據..將X光片洗出來,即使是存在電腦的X光片也要洗出來
因為你的骨頭部分剝落 這已經可以判定為骨折了。看情況是否嚴重就是了。(看驗傷單)
2.立刻通知你的保險公司..越快越好..關於賠對方多少錢等等 看你保的險種 也許可以cover到
若你有保第三責任險(體傷 財損)這是最好,因為此條可以幫你cover對方所提出的不合理金額要求。
但一般機車不太會保第三責任險
3.警察會請你進警局做筆錄,詳細述說,記得做筆錄過程中要請警察用錄音帶錄音
日後申請肇事責任鑑定時,雙方筆錄是非常重要的一點!
4.取得對方資料,由於是車禍,所以你可以跟警察局申請到對方資料,相同,對方也會有你的資料。
5.做筆錄過程中,警察問你,是否要告對方,請肯定的說:Yes.我要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日後只要達成和解,即可隨時撤銷..完全沒有任何影響
6.調解程序由你或由對方向市公所申請皆可,免費的,請調解兩次以上,皆不成立,再進法院。
7.若調解成立,則你可撤回過失傷害告訴,但「他打你」這一部份為獨立事件
「蓄意傷害」告訴部分,則看你自己要怎麼處理...
8.若上述過失傷害告訴成立,則可順帶向法院提出民事責任賠償 不過這是很久之後的事情了
題外話,先帶個錄音筆去找到出勤當時的救護車駕駛
先錄音,請他表明身份後述說當時駕駛救護車輛到場時所看到的情形。
然後此份錄音自己先留好就是了。
因為警察不會請救護車駕駛去做筆錄。
關於證人的部分是要你自己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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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F[rowayne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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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事責任附加民事賠償(以恐嚇等等之類的刑事責任為主,然後附帶民事賠償),
這樣子開庭就會很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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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F[evengi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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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關於腿部受傷、內傷、骨頭受傷的處理情形與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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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3 2100 (DAY 2) 在桃園警局做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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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到場人員: 甲方駕駛 父母親 甲方同事 共4員
乙方到場人員: 乙方駕駛 乙方駕駛叔叔 乙方駕駛嬸嬸 乙方駕駛姑姑 乙方乘客 乙方乘客母親 共6員
到場時,警方讓甲乙雙方先行初步溝通,
在甲方(siku)一跛一跛的要踏入警局時,乙方的女乘客看到,很想過來幫忙,眼神中卻透露著一絲不安
(我看到她想衝過來扶我,走沒幾步卻怯步了),在協調一開始乙方駕駛的態度依舊強硬,
,乙方的監護人先以﹝我家小弟還小(乙方駕駛77年次、乘客79年次、甲方71年次)
]、不懂事為由要甲方父母換個角度想,要甲方父母別見意,要原諒他,使得siku父母親非常不悅,
此時又說他(乙方)平常個性就比較衝動,再次要甲方父母別見意,此時我爸媽真的快氣瘋了
到後來還要在其家人的教導下先以站立鞠躬方式對甲方父母、甲方駕駛道歉,由於他道歉的態度欠佳
導致siku父母真的受不了,在其家長的再次指導下,以下跪方式欲尋求我父母的原諒
我父母說,現在社會上太多人以跪為方式去處理事情,要道歉誠心誠意就可以了,
而雙方長輩想先聽甲方與乙方再次陳述車禍時的情形,乙方將撞擊點、為何撞擊部份簡易帶過
(就我們(乙方)從兩台汽車中由騎樓(馬路右側)方向駛入車道,我看到右後照鏡有機車,他就撞我們
我女友被撞的渾身是血,所以我才不爽氣不過打他)
我母親說: 所以說我兒子的機車撞擊點就在前方嚕?
他不答: 改說 反正就是他撞我就對了
我母親說: 請想清楚再答,這是再給你一次機會,如果你還是沒有誠心去處理 去說話,那就這樣辦吧
之後他就把焦點放在: 我讓他女友受傷這部份
此時,我有請教女友母親
我說:伯母您好,這位先生在事發當時有提及,由於女方父親為角頭老大,因關係特殊,所以我完蛋了
我想請教伯母
此時
乙方駕駛馬上說: 沒有沒有我沒說他家是角頭,是你台語不好聽不懂聽錯了
乙方乘客母親很緊張的說:亂講,我們家哪有認識角頭
此時我為了求證事實是否屬實接著說:伯母,您多慮了,我只是想了解,因為今日雙方(我與他女兒)都有受傷
,這是大家都不想遇到的事,所以,如果伯父身份比較特殊,我想親自跟他說個抱歉,讓他擔優了
此時乙方乘客母親說:恩我了解了,只是我們家真的沒有什麼啦
乙方駕駛的親欺又說:小孩子緊張會亂講話BALALALA...
此時我就說了:當時的狀況,您打我,又說這樣的威脅話外加怒罵,就以小孩子緊張亂講話為由帶過?
乙方無言
此時我母親就說:沒什麼好談的了,就開始各自進行筆錄,我方提出過失傷害與傷害罪
筆錄完成後,對方想要於當日晚上完成和解,請我父親開個價
我爸媽態度:車輛先修好,其它部份再說,因為我兒子在第二天開始出現腦震盪的症狀,所以沒那麼快就想和解
(arai安全帽還被對方用安全帽打出裂痕(有拍照存證))
此時乙方的叔叔就急了,一直說機車事小,其它部份快開個價吧
還說: 他可以把錢排滿整個桌子
(此時我父母親對於這句話覺得很不悅,覺得這是在炫耀什麼?focus至少也應該放在我兒子的後續傷勢吧,一直錢錢錢是怎樣)
於是就走了,要走時,承辦員警再次警告乙方駕駛,要他搞清楚狀況!
(因為當時到場時,目睹我被歐打,他對警方試著了解現場狀況時,態度依舊惡劣) <----警員自己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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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我挺點點點的....換成我是他,我一來就會先擺出誠意,先去攙扶對方,不用等對方說
馬上先道歉,畢竟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沒有做這些就算了,態度還是那樣,直到最後我爸媽不爽,要開始筆錄時,才像驚弓之鳥一樣
做完筆錄了,接下來要好好想流程了
再次謝謝大家的勞心出力,讓siku得以彙整這些得來不易的資訊與經驗談
先寫code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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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1800 (DAY 3) 回公司上班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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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在家休養一天後第一天回公司上班
現在準備要下班,但右腳很不舒服,結果請同事幫我看了
卻看到這樣的畫面
我不知道怎麼讓我父母親去接受它
我以為只有背、肩與頭部有歐打傷、腳踝因逃跑閃躲的骨頭裂傷,原來還有右腳膝後方被踹成這樣=.=

喵~這要怎麼解淤青呀
現在又有後腦有被按壓的痛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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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1 1600 (DAY 20) 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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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11)早上去調解會
siku對對方駕駛提出以下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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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損部份] 29000
1. 機車修復: 15000
2. 安全帽損失:14000(剛買一個月,因對方歐打帽體造成裂傷)
[醫療損失] 8000
三家醫院合計: 8000 (截至5/11)
[醫療補品] 6600
中藥:3000
初乳:3000
其它外傷藥品:600
[工作損失] 49400
1. 請假天數 6 X 每日薪資 1900 = 11400
2. 交通司機費用(來回程) 40天 X 500(每日) = 20000
3. 司機停車位租用 (4/22~6/30) = 8000
3. 看護天數 10(天) x 1000(每日) = 10000
[後續腦部醫療診斷]初估 20000
5/23要去做腦部斷層
[精神賠償]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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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16萬3000元
對方駕駛家人一開始說他們是阿田(很多地的意思)~要馬上出一兩百萬沒問題
但對於我這樣的列表要求,覺得很無理,他不想付
經保險員與委員得知醫療部份可以強制險方式出險
而薪資部份因為我請病假,公司會付擔半薪,因此可扣除5700元
因此價錢再扣除8000元,我提出15萬元的賠嘗訴求
對方駕駛不同意,說只能出2~3萬元最多,最後經溝通協調,對方願意出到6萬6千元
家父想說好吧那就這樣吧,欲以這樣做為雙方最後和解的價錢
對方給我6萬6千元,我撤銷對對方駕駛的過失傷害與傷害告訴,對方女乘客撤銷對siku的過失傷害
然而此時,女乘客的父親竟對我提出同樣6萬6千元的"紅包"~個人覺得很不合理
保險公司說對方女乘客的"皮肉小擦傷"最多只能獲得1萬元的理賠
此時女乘客父親就要求保險公司出一萬,我也出一萬,兩萬元的"紅包"
後來家父評估不想花時間上法院,遂行同意我方對於"女乘客"受傷部份包的兩萬元"紅包"
調解委員會部份,僅能對車禍過失傷害做調解與撤銷
因此對於"對方甌打siku造成的傷害罪部份"他們沒法協助
也因此我與對方只簽妥調解和解書,並撤銷 我對對方駕駛 對方女乘客對我的 過失傷害
當全部文件簽妥後,女生才拿出他就醫的費用與診斷,共兩次總共1300元
這時後siku真的覺得很委屈....siku受傷成這樣,對方僅皮肉小擦傷,卻對我要求2萬元的費用
此時對方趕著到警局要我撤銷告訴,到警局時,當我簽妥"撤銷對對方駕駛的過失傷害"告訴時
對方就很快的把我那張紙拿去,把她的給我,然後就急著付錢給我,就走了
人在做天在看,我從車禍到今仍想說那大家各退一步,當我退一步兩步三步時
對方卻不斷的前進~siku從早上9點到下午四點才到家
心情真的很難過,委員跟我說,人沒事就好,錢再賺就有,就當在”救濟”人吧
siku父親說,既然都簽字了~那就當過過運吧
siku了解,但siku寧可把這兩萬元拿去給幫助饑餓三十的兒童,也不想救濟這些人
現在我有疑問
在調委會,雙方最後簽的調解書,僅能解決與撤銷車禍、過失傷害部份的賠償
而到警方那邊簽字撤銷的也僅是車禍過失傷害部份
對方駕駛”認知”~我要求的這6萬6千元是包含過失傷害與傷害(打人)的金額賠償,
對方女乘客”認知”~她要求的這3萬元是過失傷害的金額賠償,
那對於他打人這部份呢?
不知道心情低落時,打的這段會不會很難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