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有一夜黑風高的夜晚小弟托著疲累+不爽的身軀踏出公司想要趕快回家洗澡休息,在經過寶山路時,被超強閃光閃到,(OS:不會吧,我今晚要白做工了嗎?)一直以為寶山路那個測速照相是裝飾品,想不到,它用行動來證明它的生龍活虎小弟開車以來第一張罰單就這樣到手了聽長輩說幾年前可以把駕照拿去關,用來抵銷駕照不知道現在還可以這樣嗎?請教了google大神還是不太懂該怎麼做?有大大知道要怎麼做才能壓駕照抵罰單嗎?
1今年七月新修正的交通法規已經不能拿駕照抵罰緩了2以為沒有拍照而放心超速是不好的.....這就跟在沒有警察的地方就隨意違規一樣難道一定要有警察才要遵守規則嗎?一被警察來下來開單就罵警察沒人性,為什麼不去抓壞人..你們警察只會找我們麻煩..等等話語這種戲碼好像每天都會上演
補充一下新竹每支照相機都是會照的只是覺得奇怪明明照相機那麼大隻又那麼明顯怎麼還是會有人闖紅燈/紅燈左右轉?我在經國路/中華路口、經國路/延平路口各看到不下十次荷蘭村門口那隻也看過閃好幾次了真的有這麼趕嗎?
為什麼會懷疑他是裝飾品,就是因為沒看過他閃!!被照就是被照,我不想要推拖我的過錯只是想說看能不能為乾癟的荷包省一點,晚上11點多的寶山路沒有什麼車,沒看過那麼好開的寶山路!不自覺的油門多加了一點被拍下的時速是62km/hr(速限是50km/hr)荷包出血還是免不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