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依里程計費之後,很多以前不用收費的短程使用者都要收費了,所以如果維持目前3X~4X公里就要收40元通行費,太不合理,而且電子收費後根本不需要人工收費的工資,所以在開源(增加短程使用者的費用)與節流(不需付收費員工資)兩大法寶的加持下,稅收應該增加不少...既然交通部對於汽車燃料使用費堅持「稅收不增不減」立場,將使汽油的汽燃費由現行的2.5元調升為4.6元。那高速公路如果依里程計費,每公里費用是不是應該降到0.1~0.5元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