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we wrote:
你的說法會不會讓人換...(恕刪)
"亂"字已更正..

國內法規可參考此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509805
內容:
依據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修正
2.4 煞車燈(stop lamp):
2.4.1 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
2.4.2 裝設位置:燈具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應在二‧一公尺以下,左右兩燈具照明面內緣間隔應為車寬之四分之一以上並對稱裝設;裝置一組以上時僅有一組符合即可。
2.4.3 踩下煞車踏板時,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2.5 第三煞車燈(high mounted/S3 lamp):除小客車適用外,若各型車輛裝置第三煞車燈時,本項規定亦應適用。
不知最近修法了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