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內線,請多禮讓後方來車

請勿長時間持續行駛內側超車道,
請勿佔用內側超車道,
超車完成請適時切回原車道,
若需連續超車, 請 "儘快儘速" , 勿以速限行駛也說是在超中線以速限行駛的車.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landos wrote:
到底是什麼樣的道德觀念會讓大家有這樣的想法? 即使在內線車道時速已經 110 了, 為什麼不讓車道的結果會造成大塞車! 內線佔著不讓道我認為真的要再教育這個沒有問題, 但我真的好奇已經 110 km 了為什麼這麼多人會說這是塞車的主因? 是所有的車都 110km 無法超車了 = 塞車? 呼應一下樓下的 "只要檔到我都是沒有道德的" 說的真好.


其實以個人在各個不同速限路段的觀察經驗,只要 "真的有開到最高速限 (用不著再加十)",不管在那個車道,甚少會造成後方車流回堵 (頂多就一、兩輛車跟著想超過而已),大部份的路隊長可能都是 "自認為有開到最高速限",實際上都有一定的誤差 (就算用 GPS 也一樣),所以交通規則才會在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前面再加上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這幾個字的但書 (該但書並未限定被堵塞的車輛有無超速)。如果從另一面來解釋這段文字,意即 "如果會堵塞行車,就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也不行 (不管被堵塞的車輛有無超速)"

除非您的時速表 (車上的或 GPS 的) 有經過中央標準局每年定期檢定,且您具有司法警察的執法身分,否則並不宜拿個人的測定標準私自執法 (自行阻擋私自認定的超速車輛)。

ylh126s2 wrote:
在台灣駕駛道德觀念待再教育, 很多車主認為在內車道開到110km就覺得天王老子在後面趕他他也不用讓....

對於這種人只能在超過他後給他"再教育"一下....


看來該教育的是你!

高速公路本來就是有上限的限速100上限就是110不懂請自己去求證高速公路警察隊好嘛!

aab1 wrote:
如果按照你的邏輯,在...(恕刪)



你有認真看嗎??還是腦袋裝啥??
不要故意拿尖峰容易塞車路段來比較.......
就已經塞了或流量超載.....那也只能順順開~~
為什麼超速會被嚴格的取締~~

這些造成高速公路塞車的罪大惡極龜車不會被取締呢?

我深深覺得這些龜車~還有等速並排開車的車主都應該受到嚴格的處罰~~

高速公路不是給你們散步用的~~

要龜請死到旁邊慢慢龜~~

別擋路~~
車多的時候外線道好超多了

有需要的時候再路肩超一下
可以參考樓上某網兄提到的,T牌小鴉的錶速和GPS差很大,這邊不是要單獨說Yaris,而是每部車的錶速都和實際速度會有落差,對這種情況有認真的,可以把速度在往上提而且落在法規寬容值,那麼擋到他的車是該讓不讓??

之前的大樓已經蓋過一次,如果大家都能把內車道(超車道)讓出來,是不是什麼問題都沒有了,還得在這邊爭什麼錶速正不正確..........

從本身做起吧,在高速上嚴格從自己做起,你會發現,還是有用路人可以明白"你想表達"的,跟著一起開中線,不是沒有的........

其它時間,就盡量去影響能接受正確觀念的,能聽得下去你的話的人吧...........

喜歡龜的讓牠去龜,總是會遇到"機會教育"的,這可不管教育牠的人對或不對~~

但也除非您的車輛有經過中央標準局每年定期檢定,且您具有司法警察的執法身分,否則怎麼在行駛判定我的車速不准,那麼一般民眾超速時是否也可以以這樣的論點與執法人員抗議呢?


尾巴 wrote:
其實以個人在各個不同...(恕刪)


巴卡迪 wrote:
這是另外一個問題吧!! 現在上下班時間某些路段很塞是因為很多用路人都是走短程,

例如竹北交流道到新竹交流道, 未來高速公路若改成上交流道就要收費, 這個現象應該會好很多!

短短四公里,按之前的說法,不過才幾塊錢而已,不痛不癢啦!
應該改成長中短途的分開算,10公里內的每公里50元,50公里內的每公里10元,
100公里內的每公里5元,100公里以上的每公里1元.
看看還有誰敢拿高速公路來當短程通勤車道.

小弟每天上班要上18標
有天一台紅斑馬給我慢慢在內線開,時速最多80
上18標前車超多他老大還給我在那邊耍什麼威風?

大家趕上班的都從他右側超車.....
小弟就很白目的貼著斑馬的屁股
跟了一陣子,當然就被叫到外面去了

他老大下來說: 阿貼我這麼緊要幹嘛
我吼他說: 上班很趕耶, 開這麼慢幹嘛?!
他老大說: 我開很快耶
我就懶得裡他隨便他, 拜託~!bmw咧,我才1.4的205 嫌我快?
後來他就放我走了

吼了 慢車+條子, 還滿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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