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倒車撞到吊車吊臂弄破後擋 (9.7 晚間現場照片更新 )

最近親戚在鄉下住宅區晚上自家門停車,約10米直路,路上也很多住戶這樣停車,但車子一半超出白線,但遭機車醉漢側邊擦撞上(酒精濃度1.2),跌倒送醫後死亡。

為對方申請強制險時,但保險公司告知酒駕的酒測值超過0.55,就不理賠了,所以對方無法領到強制險150萬,對方聽了大怒,直接說不用和解了,因為是公訴罪,法院見,一定讓你去坐牢,害你沒工作,造成親戚很惶恐。

1).親戚真是很無辜,強制險法條是政府規定的,不理賠他也沒辦法,這條法條真的在懲罰酒駕嗎?還是告訴我們不要和酒駕發生車禍,不然就要自己拿錢出來和解。

2).且雖有保第三責任險200萬,但遇到GY保險公司(最近打廣告很兇的那家,30分鐘到現場),一直躲在後面,不理不睬,還不理賠,說沒強制險150萬理賠,如私下和解保險公司要拿較多錢,給法官判會比較少,真是XX。

雖然親戚想要盡力私下和解,法庭上可以減少刑責,但因親戚自己拿錢出來能力也有限,有一家大小要養,還貸款,但與對方差距太大,造成和解困難。

所以各位開車族請注意:

1).停車要停在停車格裏(看,鄉下地方哪有停車格),不然就是違規停車

2).遇到酒駕請閃遠一點,發生車禍,倒楣的一定是你

3).慎選保險公司,不要被誇大不實的廣告給騙了
還是自已---苟牛屎--吧
那位條子伯伯說的蠻有理的---是你自已去撞它的
趕快把玻璃換一換才重要
說實在的...看完這篇報告我只能說你自己太不小心還怪人家..雖然他停在那裡或許不合理,但是~你自己倒車是不是也要小心呢?自己倒車撞到人家還怪人家亂停其實也點無理取鬧!人家沒有罵你笨叫你賠也就不錯了....今天是自己大意就不應該怪罪於什麼因為他亂停車導致我撞到他!!???先生~~拜託...這理由不夠成立吧!

自己不小心就應該自己先檢討啦!!!~人家工程車停在那裡你要停之前是不是也應該確定一下會不會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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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車主是不小心撞上的
畢竟是違規停車在先阿 有這個前因在阿 才會造成玻璃破掉這個後果阿
這是雙方都要負責任的 不是只有單方面

版主也沒有要他賠償 (以目前來看) 只是希望這種車不要停在停車格上
不然之後會有幾部車再度撞上 這就很難去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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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trail1381 wrote:
建議 事故主 花錢消災吧,這就是提醒你"應注意而未注意".

joseph52 wrote:
今天轎車主也有錯, 但不表示你撞了吊車, 是你白痴
最好的情況是你可能得不償失, 拿到的錢不夠補貼而已
誰說吊車違規在先, 撞到它不能求償?


這位大大,措辭不要太強烈啦!!傷和氣.


不是罵發文者啦
我的意思是, 轎車主雖然有錯
但不可以完全認為, 活該! 誰叫他要去撞吊車.

我看不少人認為轎車主撞吊車, 是轎車主的問題
其實由懂法律的朋友來提供些建議才好

說不定結果還會大翻盤, 誰又猜得出來呢.
養成好習慣~
一定看著後檔來倒車~~
倒車雷達警示只是輔助參考而已~~~
我覺得各位太苛責版主了吧
換作是自己
如果真的沒注意到那根東西 (我相信他沒看到啦,誰沒事想去撞吊車啊)
我正常的倒車
去撞到了對方"違法"停車的物體
各位當下會覺得是自己得錯嗎
我想你們搞不好會比他幹吧

跟樓主分享一個案例
自己朋友發生過一個車禍
為了閃避一個停在紅線旁的車子
因而跟別台車擦撞
後來叫警察
該臨停車是有責任的
不過最後判決結果我忘了

大家喜歡舉例
那我也舉一個例子
假設我是個鎖匠
那我去把每個一人家的鎖都打開
難道我只要付開鎖的刑責嗎
別人造成得損失 譬如說我開了門以後別人去偷竊(小偷我不認識喔)
或者是屋主受傷

我可以完全免責嗎
我覺得不可能吧
這滿有意思的...

如果我想換新機車就往違規停車的撞下去就對了..

如果心情不好..看到闖紅燈或亂過馬路的行人撞下去就對了..

請問一下是這樣嗎...???

沒別的意思..好奇想問而已...
酒醉駕車出車禍身亡,能不能請領強制責任保險金?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去年發生一件同系大四生騎機車對撞雙亡案,憾事發生後,引發保險理賠糾紛。法官認為飲酒本身並不具反社會性,有別一般犯罪行為,判決美商美 環球產物保險公司,應給付車禍身亡的洪兆裕家屬一百四十萬元強制保險金。

 去年九月廿九日凌晨十二時四十四分許,就讀稻江管理學院國際企業管理系四年級A班的洪兆裕,騎車行經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綠色隧道時,於安仁帶卅二之六號前,和對向車道騎車的同校同系同年級B班學生吳弘于發生對撞車禍,結果雙雙傷重不治。醫院從兩人的血液中均驗出有酒精反應,顯示二人都是酒後騎車。

 事發後,洪某的父母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規定,向承保洪兆宇強制險的美國環球產險,請求依約給付一百四十萬元強制險。美國環球產險,則以洪兆裕酒醉騎車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廿六條第三款的除外條款,可以拒絕給付保險金。

 洪兆裕的父母,遂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請求給付保險金訴訟。法官審理後認為,刑法一八五條之三「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的公共危險罪,立法目的是為維護交通安全,才增設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過量,致意識模糊駕駛交通工具的處罰規定,以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法官認為,飲酒行為本身,並不具反社會性,乃因飲酒至相當程度,致不能安全駕駛,有危害他人之虞,始於政策上立法處罰,和一般犯罪行為本身,具有反社會性有別。不宜僅依文義解釋,就認為酒醉駕車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指的犯罪行為,環球產險應依約給付保險金。

怎麼版主只是想程述一下自己發生的事情...
怎麼也會引起那麼多批評...
口水多會引起的是非也多...
大家為了明哲保身...
還是少點口水多點同理心吧

看到版主回覆說太相信倒車雷達...
這個小弟也有小小的經驗...
之前開著家裡大大的CEFIRO...
因為小弟我是新手...
所以也開車的一些小技巧也不是很了解...
家裡的CEFIRO有倒車雷達所以我也沒有看清楚後面的車子大概還離我多遠...
我只知道那停車格可以讓我的車子停下來...但是我完全沒看到其實那台車是用屁股對著我的車屁股...(是台載貨卡車...上面還載著竹竿...很長...超出車體)
在自己本身沒啥看清楚的狀態下我就很不小心的鬆開煞車...準備慢慢停近停車格...
就再這個時候...聽到碰一聲...(新手是很容易受到驚嚇的)
我停車下車一看...竹竿從我家的車頂擦過去...雖然車體只有點小擦傷...
但是當下還是覺得很幹...為啥可以竹竿超出這麼多...

之後等我找到另一個停車位回來那個位子...我寫了一張紙條夾在貨車的雨刷上...
上面寫著...司機大哥...請小心車上的竹子...很容易傷人傷車...
結果司機大哥就在我背後出現...然後問我要做啥我就把剛剛的事情跟他講...
他也很用很抱歉的語氣跟我對不起...
害我也因為這個小事情而生氣的心情也瞬間變的不好意思...

所以台灣的社會多點謙卑的語氣...相信就不會有這麼多衝突產生...
共勉之阿~
joseph52 wrote:
不是罵發文者啦我的意...(恕刪)

大家討論本來就沒有錯
討論區是一個開放的平台
發言時 盡量不要把自己平常講話的口頭禪也加進來
容易造成別人的誤會 (雖然發文者認為沒有什麼, 看是看文的人怎麼知道你當時的語氣是怎樣呢)
到最後變成幹礁討論區 就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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