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講有用嗎?? 我相信會發這篇文,會回這篇文的的都是稍微懂得開車倫理的!
那那些不會開車的呢???
我嚴重質疑現今的考照制度不足以評量一個人可否上路!
機車跟汽車都一樣,,, 駕駛人只要知道看到紅燈要停,綠燈可以通行,路上不要撞到人大概就可以領到駕照了,,,

就像前幾篇回文中,有人明顯不知道"加速道"在哪裡!!!
就像之前的發文中,雙白線的作用以及一邊須一邊實的白線作用是什麼?
之前都會看到這種回文""我開一百開在最內側車道,我又不違規,你管我開多久,你開這麼快我幹麼要理你""----通常會發這種文的都是開車不久的(小弟我也經歷過這種階段,不過開車開久了,就會覺得這種人特別討厭,一點"行車倫理"都沒有,你說他是新手,他還會自命清高的說他是守法的好公民) 那我也可以騎著我的"捷安特"行使於市區的快車道上(又沒說不能騎腳踏車),反正市區限速40公里,我騎20,腿力好一點還可以騎到30,不超速又不任意變化車道,你從外側超過去的時候還會咒罵你,,,開這麼快,趕著投胎喔!
現在外車道反而是最順暢,最好走的車道了(在交流道前提前彎近來就是了)
高速公路現在車子都喜歡各成集團,由前面三台(內側,中側,外側)編隊而行,
後方就也會傻傻的跟著一堆車,,這樣就形成一個集團了!
只要超越前方三台前導車呢,,,前途一片光明,,過不久候,下一個挑戰又要開始!
大家將心比心不是很好嗎??如果你開在外車道,,對你閃大燈按喇吧那就是我很沒品!
如果你開在內車道,,那就是你沒水準!!!!!
andy2000a wrote:
其實有些人會開內車道...(恕刪)
呼應一下.....
其實我覺得應該再立法明確定出一些行駛內車道的規則,個人就想到至少三條可以考慮,當然並不是每條都要成立,有再斟酌的空間:
1.內車道定位為超車道,(非超車車輛除塞車外一律不准行駛),行駛該車道者表示正在執行超車程序,應規定於超車全程閃爍左方向燈,等超車結束後回到正常車道再恢復正常狀態.....
2.超車道的速度限制應該高於一般車道,除了塞車外行駛內車道一律以高於一般車道速限行駛
3.對於違反規定者(龜神),第一次當場攔下勸導並輸入紀錄,再犯則處以超高額罰款
附帶一提....請將高速公路超車道與一般車道的反光標誌改為平面的或拿掉,就我知道反光板的功能之一好像是在提醒開夜車打瞌睡的大貨車駕駛不要偏離車道用,如果內側為超車道,應該就不需要凸起來了吧,至少這樣密集執行超車時,輪胎耗損不會那麼快,車體也不會那麼快出現異音
這樣我就不信龜神還會長期佔用內車道,而且這樣斑馬也會較好判別誰是龜神
每次到歐洲看到人家的高速公路,都會覺得我們的駕駛人真的都要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