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幫幫忙,遇到路口發的傳單,把它收起來吧!

通常看到都不會跟他們拿,在那種地方發傳單本來就不對,與其在那發,不如去鬧街發

但是看到賣玉蘭花的老婦人,只要時間夠一定會買,雖然他們這樣危險,但是他們年紀那麼大了
不能在家好好休息,卻還要出來賣花賺錢,就會買了
我個人覺得安全跟同情是可以同時一起作到,所以我一定會拿傳單,儘快使他們手上的重量減少,另一方面,我也會主動向周遭朋友說,以後經過那些路段時(南崁交流道或高雄大順民族路交叉路口),記得放慢速度注意他們的人身安全,我想我能作的也只有這樣,至於執法的部份,我們就交由執法機關來執行吧!
拿與不拿...我是覺得看個人拉

我也做過發傳單 發名片

這行多半都是時薪制的

發多並不會比較多錢

發完也不會早下班

因為有更多等你發

一個路口通常5~10個人

其中一個帶頭會看你有沒有偷懶或把傳單丟掉

所以我現在死也不拿傳單還是名片

除非有面紙之類的才會拿

最扯的一次是騎摩托車

拿到舒X那時候拉拉抽取式的試用包(100抽還是200抽的)還蠻大包的

額且重點是...還比自己去買的好用!!
dylan19760104 wrote:
我都是請他全部都給我...(恕刪)

你確定他們的工作是計量不是計時的? 如果是計量的,不需要你拿光, 自己就叫朋友開經過了. 如果你是真的有需要, 我不反對, 但是對心存善意. 那不用了, 台灣不是沒有工作機會.
曾經我也有著像樓主那樣的想法,這些人在馬路上冒著危險發傳單,我們應該要拿傳單好讓他們輕鬆些。

但現在,在路上發傳單的不只一個人,只要你一拿,就會有三、四人甚至六、七個人都拿給你或是塞給你。我甚至還被硬塞像垃圾一般被柔成團的傳單,那種感覺很不好。就好像你是垃圾桶。

他們是可憐冒著烈日寒風,但必竟他們是自願的!!發傳單的大部份人(除了老人小孩殘疾外)都是好手好腳,為何他們要冒這個險犯這個法(馬路上發傳單可是違法的喔)!我想的比較負面(不要筆戰),就是懶 ~~

所以我都是看情況拿,如果真的是那種老人殘疾不得已才發傳單的人,我才拿讓他們早點回去甚至以此糊口。不然我可不想被那些商人當成垃圾桶,更不想成為這些發傳單的間接的罪人。
廠商印製傳單,可以透過下列方式發放

1. 沿街的店家發放
2. 夾報
3. 夾雜誌發放
4. 沿街汽車夾雨刷
5. 熱鬧街頭逢人發放

以上這些都不違法,也都會有成效,不必特定要一定到路口發,同樣也需要人力,不會因路口不發傳單,這些人就沒事可以作了。 說穿了路口是有人一直來來往往,不必走遠罷了

有時法律的歸法律,大家都要遵守,不論貧富。而同情心可以用在不違法時,用錯地方,只會讓事情更糟...

.... 有一次我停紅燈,看到一個發傳單的阿伯,把他的傳單拿給同伴,然後慢慢的跺過馬路,走到隔壁的巷子去.....小解!
接下來就慢慢的跺回來~
沒洗手!
後來我就都不拿了!
路口發傳單,發的人固然辛苦,但是造成交通危險,發的人也很危險
所以幾年前政府就說要取締

真的要取締嗎?
取締的對象是發的人,並不是廣告商
這情何以堪~~

泰國政府為了減低此交通亂象
大力取締此種行為
從此沒人再發了
~~取締對象是收的人,沒人敢收,所以沒人要發

酷吧!可惜台灣不能學,也千萬不要學。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我個人是很少會拿傳單, 馬路上發的更是一定不拿
廠商的不良行為應該由我們共同抵制,雖然對於賴此工作為生的人感到抱歉
不過,政府應輔導他們轉業會比較好,必畢這樣的工作,危害到行車安全
也太過危險了
一般走路發的傳單, 除非是我有興趣的,不然 也是不拿
畢竟 拿了丟掉,很浪費,留給有需要的人吧....
我記得法令剛出來的時候有抓過,但是後來有不知道為什麼又沒在抓了
我碰過最惡劣的是我開貨車出去送貨,結果發傳單的人就直接把他的傳單丟到我的貨車後面載貨的地方去了,而那傳單的下場就是..........飛走了......
至於一次10個人出來發傳單真的一點都不誇張,有機會到"南桃園交流道"下來往大興西路的路口看看就知道了,滿滿的都是發傳單的人.........

不過真的在桃園發傳單的人比較多就是了.......

dylan19760104 wrote:
我都是請他全部都給我...(恕刪)

旁邊都有人在監工,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會被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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