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r1983 wrote:讓道? 給這種馬路如兒戲的人嗎? 可笑建議大家守法開車, 順便鉗制非法駕駛. 維護道路安全任意變換車道才是車禍的主因, 沒什麼讓不讓的問題.而是守不守法的問題, 要超車就要負起變換車道的風險.就拿出本事來超就好了. 講這麼多~~~想直線加速飆車是吧?! 轉移風險是吧?! 沒門!!! 本日更中肯
藍色機械人 wrote:一堆人說台灣不是德國,不是無限速高速公路......但是...其他國家也有限速,人家也是才兩三個車道,內側就是可以僅供超車用。台灣人你是在堅持什麼???????? 和 這個 怎麼比
小兔鼻 wrote:現在車子的性能普遍都很好,時速一百不算高速了,八股的政府才會在高速公路上抓超速 速限是在道路設計時就決定一大半了道路的彎曲 坡度的大小 交通標誌的大小...不是因為你開的車子性能好不好~~~~~~~~~~~道路設計上的速限跟你開的車子性能無關無限速的高速公路很早就出現當時的車子性能都糟到一個不行
取締慢速車, 是應該的但堅持淨空內車道, 在現行法規跟環境下, 至少在北部根本不可行你把一個車道淨空, 塞到其他車道, 我保証本來時速 100 的中線, 至少要降到 80那你內線跑 110~120 , 你認為大家會乖乖去排隊嗎 ?就算是大家都很有 "道德" , 兩車道速差過大, 當你想超車時, 風險更高還有, 高速公路上的車輛, 車速互有快慢, 不是單純的定速用定速去推論,與現實差距太大, 不切實際.在動力研究室,要大家油門收斂一點, 好像有點困難.以我穿越車陣的經驗, 速限 100 時,真正的路隊長時速一定低於 100, 多半會在 8x~ 9x而其他車道的車也近乎等速, 或車間距長時間過小, 不然還是能夠穿越的.真正危險的是快速變換車道, 不管是左切還是右切, 想到就切型的, 外帶不打方向燈.你讓別人沒有反應的時間, 萬一自己沒算準, 就害人害己.特別是車身長的大車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