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joseph wrote:
上面火氣是比較大啦,
不過一些論點都還蠻言之有物的,在路上本來就是要互相禮讓,
尤其是前車老早打方向燈準備靠邊或轉彎的情況下,
你還撞上去還真的是不長眼。
我自己至少20公尺外就會打方向燈了吧,
也是要看當時的狀況,
車子比較少就提早打燈,
如果已經有點小塞的情況就還好…
我可沒說要撞上去,我只說在這種情況下交通法規規定路權不屬於打方向燈車輛的的,要讓的車應該是要轉彎或要變換車道的車輛. 若是後方直行車不讓撞上來,倒霉的是要轉彎或變換車道的車,跟有沒有打方向燈,或是多遠打方向燈一點關系都沒有. 看下一下一個版友的實例就知道.除非你能確保你整個車屁股都轉過來然後車追撞你車屁股.那就造成後車追撞. 我並沒有說不要禮讓.只是在禮讓之前,先讓大家知道法規是怎規定的.現在講的是"路權". 哪些車有優先權,那些車該禮讓.當這些都清楚之後上路當然是要互相禮讓.沒人想要出車禍. 但是如果法規不清造成的是觀念的誤導,發生事故時吃虧的便是自己.
路權的觀念有興趣可以參考這裡:
http://home.pchome.com.tw/art/ot8/web/car/04
以下是版友的實例.
chsheng wrote:
我有一次要左轉,在轉彎前約3部車子距離開始打左轉燈,結果一部摩托車中線超車,剛好A到我的左前輪,然後他的摩托車摔倒人打滑了約1.5個車身長度,造成他受傷送醫,事後警察說路權是他,我左轉要讓他,真是被打敗,事後保險賠了3萬多元,但是隔年家裡2部車的保險費增加,現在我左右轉都怕怕的,也都提前打轉彎燈,怕再遇到沒長眼睛的衝來衝去的,那種心情是很糟糕的,提供經驗給大家參考。

)(對交通規則毫無概念的

對我們這些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來說除了

,因為你了解它,會變成支持你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