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大家騎車(開車)都是距離多遠開始打方向燈?

tkjoseph wrote:
上面火氣是比較大啦,
不過一些論點都還蠻言之有物的,在路上本來就是要互相禮讓,
尤其是前車老早打方向燈準備靠邊或轉彎的情況下,
你還撞上去還真的是不長眼。

我自己至少20公尺外就會打方向燈了吧,
也是要看當時的狀況,
車子比較少就提早打燈,
如果已經有點小塞的情況就還好…


我可沒說要撞上去,我只說在這種情況下交通法規規定路權不屬於打方向燈車輛的的,要讓的車應該是要轉彎或要變換車道的車輛. 若是後方直行車不讓撞上來,倒霉的是要轉彎或變換車道的車,跟有沒有打方向燈,或是多遠打方向燈一點關系都沒有. 看下一下一個版友的實例就知道.除非你能確保你整個車屁股都轉過來然後車追撞你車屁股.那就造成後車追撞. 我並沒有說不要禮讓.只是在禮讓之前,先讓大家知道法規是怎規定的.現在講的是"路權". 哪些車有優先權,那些車該禮讓.當這些都清楚之後上路當然是要互相禮讓.沒人想要出車禍. 但是如果法規不清造成的是觀念的誤導,發生事故時吃虧的便是自己.

路權的觀念有興趣可以參考這裡:

http://home.pchome.com.tw/art/ot8/web/car/04

以下是版友的實例.

chsheng wrote:
我有一次要左轉,在轉彎前約3部車子距離開始打左轉燈,結果一部摩托車中線超車,剛好A到我的左前輪,然後他的摩托車摔倒人打滑了約1.5個車身長度,造成他受傷送醫,事後警察說路權是他,我左轉要讓他,真是被打敗,事後保險賠了3萬多元,但是隔年家裡2部車的保險費增加,現在我左右轉都怕怕的,也都提前打轉彎燈,怕再遇到沒長眼睛的衝來衝去的,那種心情是很糟糕的,提供經驗給大家參考。
現在路上不打方向燈的,跟把車停紅綠燈路口要轉彎不先打方向燈的(自認為駕駛技術一流不怕死)(對交通規則毫無概念的)除了那些懶人,也要歸咎於現行考照制度太過寬鬆,筆試,路考都未能將最重要的安全觀念融入,只將技術(車子跑的時候是否開在線內,停車有沒有壓線)視為重點,又未能多加宣導對我們這些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來說除了願上帝賜他們平安
chrisgg wrote:
我可沒說要撞上去,我...(恕刪)

基本上,小弟算是實務派的....

嗯....關於這個例子的路權,因為已知條件不多,弟就所見的理解來看
應該說左轉車的駕駛人責任比例大
這應該發生在兩線以上車道吧
1.正常來說,變換車道時有責任注意後車,路權屬直行車。(強調這不是左轉)
2.如果發生在像此例,轉彎前3部車的位置才轉,應該已經進入路口禁止變換車道的區域了,路權應屬各自車道的車吧。也就是說這時候,老闆,您不應該變換車道(甚至左轉)啊。

加深對法理的瞭解,是支持各種行為的準據
實務上,當然是小心至上...最簡單的,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嘛
但你總不能行駛幹道,卻又在路口禮讓支線的車輛
這是其一

然而在危急關頭,比如要發生事故,要知道怎麼撞比較有利...
因為任何責任歸屬,保險理賠,都只看條文的適用...
這是其二

還有三
說真的,有時候事故判定,在模稜兩可時,就看誰知道的多
通常警察短路的比較少見,保險的可就不一定了
而且,法律有一種現象,因為弟不是學法的,用詞不專業
法律規則也是有位階的,就是所謂的牴觸無效
在規則上定的,如過法律上也有,但有出入,則規則無效
這不算法律規則有瑕疵。(不過我覺得現在修訂的條文,都已盡量寫明)
比如說,以前在還沒有機車兩段式左轉前,兩線道以上機車左轉會面臨兩條(僅附條文大意)
1.慢車禁行快車道
2.慢車於左轉時必須進入內側車道(一樣是30m打方向燈進入)
就是因為2.的法律位階比1.高(忘了什麼法,不過可能已經廢止或修改)
所以機車左轉要/可以進入內側車道

弟以前也是天高皇帝遠的,才不管什麼法條咧
不過慢慢發現,為什麼某些法律都在欺負小市民?
其實是因為當初不知道,發生事情了才抱怨,
這是弟自詡為一個現代好國民應有的素養嗎?
呵呵,離題。

之前弟曾參加一個關於道路駕駛和保險理賠的講習
剛好也正準備考駕照,對於交通法規的實務--真的是豁然開朗啊
「原來法律是這樣用的」這是弟進一步的體會....

法律、規則是死的,就因為是死的,不要抱有排斥的情緒多去了解它
或是就算你要幹譙也要瞭解它,因為你了解它,會變成支持你的權益。
Anguswu wrote:
看很多人都是說自己的習慣, 真的很少人知道或是有注意到交通法規規定是30公尺前 。

那個規定有個屁用呀,前頭已經有大大講過了,打方向燈除了代表你的一廂情願的意願,其他不代表任何事。

車上設這個閃動燈,還真的是交通工程學上最大的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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