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也就是危險警告燈適用於暫停路肩,並非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時使用!當大家都一直使用危險警告燈!一堆閃爍的燈號!變成常態真正危險來時反而傻傻分不清!
不管各位開啥燈,有大霧大雨時,如果你在高速公路只想開個六七十,請閃到邊邊去.低速佔住高速車道,每個人的車性能不同(也許你照明不佳,也許你會打滑),開車上路原因也不同(也許人家趕時間,也許人家有其他非快不可的理由),開那種時速佔住高速車道,只會是一種害人害己的行為罷了.個人那天遇到三義路段大霧的情況,就開中線也開啟前後霧燈(過了我就關了),但時速還是維持90~100.後來還有部BMW Active 7用120從左側呼嘯而過,由此可證每個人每部車上限皆不同,且我的車在閃雙黃燈時(路邊臨停),再打方向燈,會以方向燈為優先,但路上一堆國產車好像都沒這樣的功能.總之不管如何,千萬別佔住高速車道慢慢開,那真的是害人~~~
大樓蓋到這裡,反應很兩極樓主的意思是閃雙黃燈,萬一遇到警急狀況,該如何通知後車?而大家都認為,閃雙黃燈時,後車就因該注意,包含緊急狀況?但說真的 我覺得跟車廠設計也有關係我知道有些歐系車在開起閃雙黃燈時,萬一你要使用方向燈,切到方向燈時,會變成閃單邊(方向燈狀態)回歸時又會自動閃雙黃(警示燈狀態),但一般國產車好像沒這種功能,閃雙黃時,打方向燈無效另一種設計是警示燈非閃雙方向燈,而是閃後車燈(紅燈),這種很少見,但彷間有類似的改裝品
kino1128 wrote:想不到開這個版竟然被...(恕刪) 不反對樓主的看法,在一般起霧或大雨, 開雙黃燈並不適當,不過真的在逼不得已的狀況下, 例如大暴雨以40,50行駛, 濃霧(能見度只有幾公尺)中,雙黃燈的閃爍易於辨識其他車輛方位和距離, 並且持續維持與其他車輛有固定車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