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D文 當事人想息事寧人 謝謝 請勿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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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嘴砲沒關係,你涉及人身攻擊我就告你.
如果真的像樓主所言
真想問問那位法官每次過綠燈都會減速再過嗎?
該減速多少才不會有刑責啊?
法官的名字有在判決書上嗎?
挖哩勒 看你的朋友 還真是雖

被別人撞 對方掛了 還要 背上過失傷人 還要賠錢

這是啥狗屁道理阿 去上訴吧

該死的台灣爛法律,我老爸以前 好像也是被擦撞 別人骨折,我老爸沒事
只是車子 的保險桿 凹下去,後來那台車 就直接賣掉 換了新車

還要給對方錢,我爸連鳥都不鳥他 哈哈 給他1萬 意思一下 = = 這是怎樣

爛法律,應該要離開這鬼島了
pingu0527 wrote:
這真是個好國家......(恕刪)

newman1030 wrote:
移民吧,只要能力夠強...(恕刪)

沒錢像高層狗官,利委可移民!悲哀!!!!
唉....為避免被撞還要賠人家錢

我奉勸各位車主 任意第三人責人險買一買吧

就當繳保護費吧 遇到事情至少不會破產跑路

自己撞有保障 別人來撞也有 重點是喝酒來撞的 就怕這個

我個人是買三百 三千的

單一人事故傷殘死亡三百萬 事故總金額三千萬

財損我是買五十萬 連政府強制險 一起算

我一年只花五千有找 一個月400左右

但開車上路 有大大的保障


題外話 那個喝酒撞死的鳥人 以現在法院平均判賠死亡和解金額

大約是六百萬吧 算高一點吧 八百萬可以了吧

樓主的朋友要負百分之五的責任 八百萬的五趴也才四十萬吧

怎麼判到兩百多萬? 這法官是幹什麼吃的?

現在的法官都不知明辨是非了嗎?
實在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明明是對方酒駕
不但害了自己還要害得別人背上一條莫須有的罪名...
台灣社會越來越多不合理的判決
現在只能祈求以後這些倒楣事不要發生在自己身上了嗎?
這就是告訴大家酒駕比較大?

沒錢的被撞死了還可以賺錢,留下些錢照顧妻小...
你朋友一定是窮人!
中華民國的法律只保護有錢人及有關係的人.
有錢人>死人>窮人

這太不公平了

希望能還你朋友公道,加油!!!
這是"應注意未注意" 撞到人所以也有責任嗎?
但是綠燈有絕對路權 這觀念應該也要有不是?
闖紅燈的...該死 台灣法官越來越腦殘,可知台灣交通超亂
在日本就算是大清早1公里內都沒車 遇到紅綠燈還是乖乖停下來等空氣過去~

還有沒有人記得當年摸10秒無罪的超瞎淦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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