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哩勒 看你的朋友 還真是雖被別人撞 對方掛了 還要 背上過失傷人 還要賠錢這是啥狗屁道理阿 去上訴吧該死的台灣爛法律,我老爸以前 好像也是被擦撞 別人骨折,我老爸沒事只是車子 的保險桿 凹下去,後來那台車 就直接賣掉 換了新車還要給對方錢,我爸連鳥都不鳥他 哈哈 給他1萬 意思一下 = = 這是怎樣爛法律,應該要離開這鬼島了pingu0527 wrote:這真是個好國家......(恕刪)
唉....為避免被撞還要賠人家錢我奉勸各位車主 任意第三人責人險買一買吧就當繳保護費吧 遇到事情至少不會破產跑路自己撞有保障 別人來撞也有 重點是喝酒來撞的 就怕這個我個人是買三百 三千的單一人事故傷殘死亡三百萬 事故總金額三千萬財損我是買五十萬 連政府強制險 一起算我一年只花五千有找 一個月400左右但開車上路 有大大的保障題外話 那個喝酒撞死的鳥人 以現在法院平均判賠死亡和解金額大約是六百萬吧 算高一點吧 八百萬可以了吧樓主的朋友要負百分之五的責任 八百萬的五趴也才四十萬吧怎麼判到兩百多萬? 這法官是幹什麼吃的?
這是"應注意未注意" 撞到人所以也有責任嗎?但是綠燈有絕對路權 這觀念應該也要有不是?闖紅燈的...該死 台灣法官越來越腦殘,可知台灣交通超亂 在日本就算是大清早1公里內都沒車 遇到紅綠燈還是乖乖停下來等空氣過去~還有沒有人記得當年摸10秒無罪的超瞎淦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