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剛開始就先包兩千塊紅包給對方壓驚(擦傷跟瘀傷挫傷....沒住院)
鑑定結果我方錯比較多
對方機車是直行車但超速也有責任(車上行車紀錄器有交給警察)
幸好我方車速很慢否則對方一定傷得更慘
保險金對方不滿意
找來號稱彰化芳X海線地區人士打電話來嗆
並表示要上法院....
反正我們一切保險理賠(修車,醫藥費,每天薪資,精神損失...)
而且繳了這麼年保費給保險公司,就這一次還要再從口袋多拿一毛自付是不可能的
調解時完全由保險公司發言
我們人到現場態度謙和面對但不發言
後來我們的車自己修,賠償金跟保險公司一開始的開價差不多
那一開始嗆的目的是幹嘛~~就是多要錢咩
不過你的車禍情況是嚴重很多
詢問你的保險公司吧
請他趕快跟對方談賠償條件
或許有提早撤告的機會
m5g wrote:
提告就是要錢的,先給...(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