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部車的溼地操控能力/前後霧燈投射能力(有的國產車沒有前後霧燈)/前擋透明度(有白目貼隔熱紙),甚至肉眼能力都不一樣,所以何謂適當速度?在法規上,應該要強制規定車輛裝置前後霧燈(列入驗車規範),並且前擋禁止貼隔熱紙,這樣可以讓大多數的車主能見度是一致的,要不然有人能見度是20M,有人能見度是10M,那相對車速一定會差太多。而溼地操控性各車輛也差很多(指無霧暴雨情況),可能有人開60都還覺得很漂,有人開1XX都還穩如泰山,這時開得慢的一定要到最外側,因為還是有人可以維持最高限速前進的。ps: 關於雨天抓地力,除了注意輪胎溝深之外,將胎壓降到30psi以下也很有效
由此討論串看來....台灣要進入法治國家還早.....我很喜歡舉一個例子...1992年我在加州...在DMV考駕照...筆試時有個題目是...*請問在高速公路上要繫三點式安全帶是因為:a)為了駕駛人的安全 b)為了乘客的安全 c)這是法律規定的我答 a..........結果...錯!正確答案是 c ........不要問為什麼...沒有別的..法律叫你繫就繫...當時也有條法律是只要下雨就必須開頭燈......管它是毛毛雨..大太陽.... 只要有水飄下來....頭燈就要開...那是因為....這是法律規定的
Jetter wrote:我很喜歡舉一個例子...1992年我在加州...在DMV考駕照...筆試時有個題目是...*請問在高速公路上要繫三點式安全帶是因為:a)為了駕駛人的安全 b)為了乘客的安全 c)這是法律規定的我答 a..........結果...錯!鬱卒鬱卒正確答案是 c ........不要問為什麼...沒有別的..法律叫你繫就繫... Volvo車廠說過,他們研究過兩種四點式安全帶,但沒付諸實行的原因就是美國的法律問題,因為四點式是違法的美國在1950年以前,從政府到人民都還認為安全帶是賽車用的在道路安全的認知上,歐洲車廠一直領先於美國車廠
我也遇到過一次,那天是突然下起滂沱大雨。並不是颱風!但感覺上好像是颱風的感覺…尤其是開在高速公路上…雨更大。風大雨大的!簡直像颱風,我不誇張。真的看不到!看不到呀。大家都慢慢開。每一台哦。能視度極低的。而且我前面的都一堆螢火蟲似的閃呀閃~我沒有閃啦,但這種情形我一定會開大燈就是了…那時好像快晚上了。但還沒晚上。閃呀閃的螢火蟲,看得我眼花瞭亂。但保持安全距離是一定要的。除非你不想活了。但也不要防礙到他人生命!但是如果是亮雙閃燈的人,就不要有超車的動作…會誤導他人。
原作者的發言讓小弟想起了多年前我搭統聯從高雄要北上在三義上坡路段不巧大霧又加上超大雨只見的國道上全部都閃警示燈不過司機大哥可能膽子和原作者一樣大一樣開時速超過100在飆我坐在第一排好像看到了天堂或許統聯也有雨天防打滑裝置說
peanpean wrote:我的開車經驗在滂泊大...(恕刪) 推!!我也覺得警示燈在雨超大的時候,是有其實質意義的.紅色的尾燈其實在雨中的辨識度不佳,相較之下, 閃黃燈的辨識度高上許多.從法規的層面來說, 警示燈的確不是這樣用的,但是理性來看, 這樣使用警示燈, 可以有效降低車禍的發生率.道路規則不就是為了希望交通安全嗎?只是在變換車道之前, 務必先關閉警示燈, 再打方向燈,讓後車能夠知道你的動向, 保護別人, 也保護自己.前面也有人說了, 法規只有規定什麼時候該打警示燈,可沒規定什麼時候不能打警示燈.只要是對交通安全有益的, 不要濫用, 應該都不為過吧?
附帶一問:曾在自由時報一則新聞看到2003年F1巴西站: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apr/8/life/fashion-1.htm車神舒馬克遇到了水漂效應,打滑出賽道退場領便當。想請問各位大大,以樓主的"雨天防滑裝置"在時速100km/h,遇到了水漂效應的時候,是否能夠有效發揮作用??以市售一般房車輪胎設計,能夠在多少時速以下仍能保有一定排水性,避免水漂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