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議
1.銷毀其坐車
2.鞭刑
3.拘役3個月以上(未造事且不得交保或易科罰金)
一但出事
一律以謀殺起訴
嚴刑峻罰,才有用,因為人就是賤!尤其無法自制的人!
補充
我認為罰錢造成很多人有僥倖的心態,一但真正被剝奪自由及權利,很多時候就會想久遠一點了!
公開在忠孝東路上鞭邢 讓所有駕駛人警惕

政府罰罰錢 吊個駕照 能嚇到誰


有錢人這麼多 根本不怕你罰 當然被罰了 他也不繳的 也有 @@


政府因該凍結名下不動產 然後刑責提高至犯一次 無期徒刑 10年之後才得假釋 不得易科罰金

這樣誰敢犯 政府沒作為 馬老闆軟趴趴ˇˇ
煙有健康捐...酒來個安心回家捐1萬

捉到第一次酒駕罰個100萬再來關個幾年
第二次永久薪水扣2/3給"酒駕受害者"名下財產4/5充公
第三次來個鞭刑

tonydongsong wrote:
那就一瓶多捐1000...(恕刪)



那開車有人會肇事 稅金要不要每個人都提高呀 都說喝酒跟酒後駕車是兩回事了 該懲罰的是酒駕的人 不是喝酒的所有人
各位討論的都沒用..因為沒有立法委員或高官被撞死.所以都沒用啦..應該把整個立法院先廢了再說..
鞭刑+100

順便執行時請媒體大力放送

張貼文宣在酒店門口(強制)

酒提高售價 (健康捐+受難者基金)

說這麼多,立委才懶的理,除非有人被........才會認真
個人淺見

乾脆別賣酒 頒佈禁酒令

沒得買 就沒人喝 沒人喝 就沒有酒駕

但這應該是天方夜譚
酒是嘴巴喝的 酒杯是手拿的 何苦為難屁股...
當然是打嘴巴 跟 打手


gm721226 wrote:
我認為鞭刑最有效 ~~~~~~~~~~~
小弟建議, 酒駕罰錢,警察可以抽一半的罰金,若轄區有人酒駕肇事,警察獎金折半 , 若警察錢太多不想抓,

可以外包給保全/黑道/角頭 , 只要獎金夠吸引人 ,比賣毒品還好削 , 應該很容易吧...

問題的確在執法面
要抽幾百台才會抓到一台酒駕的?
在這之前早就被罵擾民罵翻了
更不用說警方人力夠不夠這個問題


安全帽的成功是因為他的違規明顯
就算罰則輕也沒人敢挑戰
(好啦南部都不戴我知道,我也不知道警察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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