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議1.銷毀其坐車2.鞭刑3.拘役3個月以上(未造事且不得交保或易科罰金)一但出事一律以謀殺起訴嚴刑峻罰,才有用,因為人就是賤!尤其無法自制的人!補充我認為罰錢造成很多人有僥倖的心態,一但真正被剝奪自由及權利,很多時候就會想久遠一點了!
公開在忠孝東路上鞭邢 讓所有駕駛人警惕政府罰罰錢 吊個駕照 能嚇到誰有錢人這麼多 根本不怕你罰 當然被罰了 他也不繳的 也有 @@政府因該凍結名下不動產 然後刑責提高至犯一次 無期徒刑 10年之後才得假釋 不得易科罰金這樣誰敢犯 政府沒作為 馬老闆軟趴趴ˇ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