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 哥 wrote:
來吧!這是您的原...(恕刪)
要引用也請全部引用, 要不然就是斷章取義的一種
原文如下:
我想說的是
如果這不是交通規則裡面明文規定的
那就不能要求大家都要"遵守"
希望別人給方便的話
自己就請有禮貌一點
哪個人一直在我後面閃大燈+按喇叭
就算我原本打算離開內線
我也會考慮故意待一下
不過那些都是假設狀況
事實上, 我很少進到內車道的, 就算進去, 也絕對不是用明顯的慢速在進行
有沒有人可以給我一個明確一點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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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往下幾行看你就知道了
而且我也不斷的提及一件事情
我十分同意內車道是超車道這件事情
而且我也自認為我有徹底執行
在我利用完超車道以後, 只要安全距離允許, 我一定會在最適合的時間點回到中線
當然, 因為我們互不相識, 所以你可以不用相信我的話
我只是不懂為什麼, 並不是我反對這件事
就好像是我不知道為什麼走路要靠右邊, 但是我還是靠著右邊走
那我可以對靠右邊走有疑問嗎? 我想我應該可以有保持疑問的權利
只是我有疑問歸有疑問, 在實際的行為上我還是照著大家的做法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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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我自身開車的經驗
或者從別人口中聽來的分享
無庸置疑的是
高速公路上總是有人用很奇怪的速度在使用內車道
那些"擋路"的人真的需要教育一下
這些我都非常非常同意
我也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為了讓交通更順暢
也有很多人在提"讓一讓, 世界多美好"
但是
應該也有不少人有過經驗
就是對高速公路上開快車的人感到困擾(我不想用飆車這樣的詞彙)
我合情合理地利用內車道超車
卻又被"明顯超速"的人在後面一直閃燈按喇叭
然後不斷的超車, 自以為技術很好距離抓得很準
可是這樣真的對嗎?
不斷的以近距離的車距超車真的沒問題嗎?
大家都在超車
我開120km/h, 你開160km/h就比較大嗎?
前面有人引用法條
說雖然有規定小客車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但是不能牴觸母法-->不得停留在內車道阻塞到後面的來車
這樣的邏輯我可以理解, 也覺得相當有道理
可是速限在交通規則裡面也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
難道後面的人開太快, 我不想超速, 只想用正常的速度來"超車"也不行嗎? 這樣也算阻塞到後方來車?
"不得停留在內車道阻塞到後面的來車"就可以跟速限牴觸, 完全不用管速限這回事嗎?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樣的邏輯說得通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
可是我還是很謹守的"超完車盡速回到中線"這樣的動作
只是我不知道為什麼要保障別人開快車製造公共危險的權利
請指正
,弄的自己心浮氣燥容易意氣用事,也不會比較早下交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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