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七八成我都會讓
不然社會這樣亂,車上又有小孩
不值得因為這樣發生什麼事
但如果因為這樣家人受傷,依法規定我站得住腳又怎樣....
不過讓歸讓,倒是想裝個行車記錄器看心情來檢舉

總歸一句話,開個車互相啦
開超車道前面沒車時,後面的車又貼的近想超車
幹嘛不讓一下,搞不好後面的車真的有急事
萬一他一直跟,不小心親到,後面的車全責又如何
前車自己也損失了精神、時間跟好心情
萬一因此受傷,我想法院還個公道意義其實沒有很大了
另外,後車急著想超車也想想,總是會遇到不想讓的人
閃個大燈,前車不讓就算了,何必故意貼近呢
然不成佔據超車道的每部車都要貼那麼近逼車,真的撞到前車的話
就算提出證據證明前車佔用超車道也不一定能開他罰單
但後車鐵定是要負大部分責任的,這划算嗎?
真的希望大家養成不佔據超車道的習慣
就得用力請警察抓或宣導才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