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e1way wrote:看起來太多人只看到"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就以為路權全拿了,其他都看不到了。 講得好像自己很守規矩的樣子你同不同意每公里加裝一支測速照相啦???收集起大家的意見大家都同意的話就開始推動每一公里設一支測速照相桿來快的被拍...慢的也可以拍啊完全符合你的路權主義
內車道是超車道,對吧.在速限110公里的路段,只要他是在超車,就算只開95,也合理,只因他正在超車.他沒在超車嗎?不會啦,他右邊一定有車的,他正在超車沒錯啦.如果他右邊沒車,我們早就從他右邊超過去了,根本懶得理他.既然他讓我們生氣,就表示他右邊有車,也就是他正在超車中.有時候,他一佔就佔了數十公里.沒辦法,右邊是連續車輛,他連續超了好幾十台.因為他正在超車,所以他合理合法了.他若沒在超車,我這裡再強調一次"我們早就從他右側超過去了,根本懶得理他".不過,右側超車卻是違規的~我吃過這樣的罰單,所以我知道.
>Make1way wrote:建議您於完成超車行為後盡量駛回原本車道行駛。多!...(恕刪)光以這段話就知道你只喜歡看你喜歡看的建議是什麼建議有強制力嗎另外我只知道高速公路有說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連續行駛有本事去跟高公局爭法條少在網路上宣揚超速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