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側車道=超車道?這些路標先改掉!

一樣的笑容 wrote:
我不認為是多餘的
因為高速公路有最低和最高速限
那句話是要用來強調內線車道和其他車道的速限要求不同
小型車如果沒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將容易導致堵塞狀況

相反地如果超車道可以不理會速限的要求
那法規是不是要寫~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在超車的狀況下,可以無視速限的要求~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句話的意思不就是「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嗎?
怎麼看都沒辦法解釋成「小型車如果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將容易導致堵塞狀況」呀~

另外,法規當然沒辦法寫成在超車的狀況之下,可以無視速限要求。
因為超車時仍然應該遵守速限的規定。
所以我還是剛剛那個結論:
如果國道警察認定超車時有超速,那該輛超車的車輛應該受罰,
但如果你行駛於內側車道阻塞後方行車,也應該受罰。

Adeee wrote: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恕刪)


因為你只想看到你要的說法
abula7788 wrote:
凹真大咧~~~~~一...(恕刪)


超速的人硬要指責遵守最高速限的人是不對的
的確凹很大
指鹿為馬~如果趙高地下有知
也要自嘆弗如了
過12點才下高速公路
內線車道車流還不慢
約有120~140
夜深了不小心速度比它們快了一點點
結果不出我所料
沒有任何一台車讓出內線車道
再強調一次
沒有任何一台車讓出內線車道

這些車也不是超車最大的人眼中的龜車
因為在他們眼中的龜車
會堅持不超過最高速限行駛內線車道

這種情況也不是第一次碰到了
網路上明明一堆人說超車最大
超完車或後面有車接近
就會讓出內線車道
為什麼這種人在現實生活中總是碰不到呢............
一樣的笑容 wrote:
過12點才下高速公路
內線車道車流還不慢
約有120~140
夜深了不小心速度比它們快了一點點
結果不出我所料
沒有任何一台車讓出內線車道
再強調一次
沒有任何一台車讓出內線車道
這些車也不是超車最大的人眼中的龜車
因為在他們眼中的龜車
會堅持不超過最高速限行駛內線車道
這種情況也不是第一次碰到了
網路上明明一堆人說超車最大
超完車或後面有車接近
就會讓出內線車道
為什麼這種人在現實生活中總是碰不到呢............


法說的是單一數字好嗎...目前科技都無法100%維持,
所以非必要時,不要持續行駛超車道,
當然也可以持續行駛,但要不衝突超車這前提下,
硬柪的是你們好嗎,
速率計誤差是國家認證的誤差範圍,
並不是只有車況影響才會有誤差。

四、 法定速率計可以有合法誤差範圍(原廠誤差),
表速必須快過真實速度,但不得慢過真實速度,
表速可以比真實速度快 0 ~ 真實速度1/10 + 4km/h,
所以表速"100"真實速度可以為"88",
表速"110"真實速度可以為"97",

再者,表速與輪胎大小、胎壓與車況,有很大關係
請詳閱下列影片,
怎麼又歪樓了
討論指標怎麼又在爭辯超車道使用
katana057 wrote:
法說的是單一數字好嗎...(恕刪)


一條交通法規各自解讀
有沒有超速
有沒有達最高速限
都該由執法單位去認定

還有之前已經不想笑話你了
不要又自己貼上來

超車最大~速限滾一邊
超車最大~超速滾一邊
兩者的意思南轅北轍

你們比較魔術喔
代表你認為自己是在變魔術~才會說出別人比較魔術

一堆漏洞百出的文字敢不斷的出現
我是該可憐你以前的國文老師沒教好你
還是該羨慕你自信心太強大呢
一樣的笑容 wrote:
一條交通法規各自解讀
有沒有超速
有沒有達最高速限
都該由執法單位去認定


對,那你不能認為是後車超速。

一樣的笑容 wrote:
還有之前已經不想笑話你了
不要又自己貼上來

超車最大~速限滾一邊
超車最大~超速滾一邊
兩者的意思南轅北轍


痾...你的第一句,指的是超速最大好嗎,
超車最大,超速滾一邊? 我並沒有這樣說,

一樣的笑容 wrote:
我是該可憐你以前的國文老師沒教好你


你這句再說你自己嗎?

一樣的笑容 wrote:
你們比較魔術喔
代表你認為自己是在變魔術~才會說出別人比較魔術

一堆漏洞百出的文字敢不斷的出現
我是該可憐你以前的國文老師沒教好你
還是該羨慕你自信心太強大呢


不不不,
你的自信心更強大好嗎~
還有誤差呢?
跳過了?
喔,對,因為你找不出合理回覆。

我當然知道持續行駛內線相當"便利",
有利可圖,你當然什麼話都說的出來,

有理就去聯署修法為
內側車道為最高速限道。但小型車以80km/h至速限內逕行超車,不在此限。
有理就把本樓#17看完再來回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4987370&p=2#62407448

kingkins wrote:
你不是廢話嗎?樓主要講的就是這原始意義讓人會去照他指示的車道開。



不知道你在繞啥圈!!


國外超車道就是寫超車道。


你講的才是廢話
那台北南下的
不就要寫滿 桃園 新竹 苗栗 台中.....

殺破狼~丹 wrote:
其實他的原始意義並不是下一個或下下一個交流道喔

那塊告示牌,叫作:地名指示標誌
指示行車路線可通往之地點、方向及公路之路線編號。
講白話文一點,就是告訴你這個「方向」,可以去台中......等地

問題就是太容易和「車道指示標誌」搞混
所以不應該放在內側車道上方,誤導國道用路人

要提醒用路人下一個、下下一個匝道出口是什麼?
應該是在國道路邊,用下面這塊牌子,會更清楚明白


不懂別在這裝懂
這指示牌就是通知 現在&未來2個的交流道
所以這告示牌只出現在 交流道

甚麼哩 地名指示標誌
那不就要寫滿台中 彰化 雲林 嘉義....一直到墾丁
不然有人不會走會停車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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