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rr wrote:
我在高雄也被政府檢舉類似的罰則
很少去高雄,剛好經過一個路口時
左邊只有一個左轉車道,右邊兩三個都是直行車道
我直走到路口才發現變燈了,變成左轉車相
剛好這個路口我左轉直走都可以
於是就在緊鄰左轉車道的直行車道左轉(我是第一台車,前面沒車)
幾個星期後就收到高雄市政府寄來的違規通知單
心裡也很OOXX
但是只能摸著鼻子繳了......嘔吐...(恕刪)
當這種轉法(直行道左轉,反正自己順就好),遇上樓主這種人(左轉道直行,反正自己順就好)
不就撞在一起了嗎?
還會說自己都沒錯,遵守交通規則的都是正義魔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