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討論及意見,在此已獲得足夠經驗了,感謝!


愛上多普達 wrote:
今晨0815~082...(恕刪)


肇事逃逸!
正常不肇逃的狀況下!!你女友比較理虧!
但是肇逃之後的判決!!你女友未必會比較吃虧!
留那些路人的聯絡電話吧!當證人!
看到有某幾位網友陳述意見比較客觀
想問認為是肇事逃逸之網友以下問題
刑法185-4條 肇事遺棄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傷是客觀構成要件
行為人主觀是?
致人死傷是客觀處罰要件
行為人主觀是?
以上哪個是實務見解哪個是學說見解
這一定算肇逃啦

而且還有這麼好心的路人 會幫忙記車牌

我之前出車禍的時候如果有遇到這麼好心的人

我也不會很慘了(被撞還要自己看監視器抓兇手 對方肇逃還不承認)

[路人是不是看到你女友有些姿色 所以才出手相救?]

安全距離?!...
安全距離吃屁~~
高速公路要保持安全距離我可以接受..
市區要保持安全距離...跟你說沒有一台車或摩托車可以保持安全距離....除非你龜速...


警察都說要不要報案了...就表示警察有看到...他可以當證人...
還有這樣多的路人當證人...

當然要不要告還是要自己衡量...
我只是不爽動不動就拿"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來當藉口想煞車就煞車...只想到自己的人...


假設樓主的說法推翻,一口咬定白B高速未打方向燈右轉
加上沒有路口監視器畫面及行車紀錄器畫面可以調,對方肇事逃逸也是事實
這下誰的贏面比較大呀?  這下還可以用未保持行車距離的判例嗎?

evilpanda wrote:
安全距離?!...
安全距離吃屁~~
高速公路要保持安全距離我可以接受..
市區要保持安全距離...跟你說沒有一台車或摩托車可以保持安全距離....除非你龜速...


警察都說要不要報案了...就表示警察有看到...他可以當證人...
還有這樣多的路人當證人...

當然要不要告還是要自己衡量...
我只是不爽動不動就拿"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來當藉口想煞車就煞車...只想到自己的人...
Snoppy911 wrote:
到有某幾位網友陳述意見比較客觀
想問認為是肇事逃逸之網友以下問題
刑法185-4條 肇事遺棄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傷是客觀構成要件
行為人主觀是?
致人死傷是客觀處罰要件
行為人主觀是?
以上哪個是實務見解哪個是學說見解


實務見解跟學說見解都一樣,是客觀構成要件說,行為人必須知道自己有撞傷人才能構成

採客觀處罰「條」件說的只有林師跟少數地院法官採用,行為人不須知道有致人死傷就能構成
開版的大大只要咬定你女朋友是直行就全都解決了...
轉彎要讓直行車...

薛小毛 wrote:
開版的大大只要咬定你...(恕刪)


PS...一個重點!!
如果前車急剎車子停止!!後車撞前車就沒有所謂的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了!!
所以有證人!!或者有錄影監視器!可以確定白B急煞到車子停止!的證據!!千錯萬錯就是白B的錯!
但樓主女友的"催油門"千萬別說出來!

看來....不構成肇事逃逸罪....
沒有肇事責任....何來逃逸呢???....
您女友由後方撞擊前車....肇事責任為100%....
故b牌汽車駕駛....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lancesan wrote:
實務見解跟學說見解都...(恕刪)

難道我倆認知不一樣 0.0
學說見解一面倒採客觀處罰要件
行為人主觀上不管知不知悉
有致人死傷情況出現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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