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捍衛 "勿併行行車, 禮讓超車" 的正確觀念吧


COWCAR wrote:
我有一次是不得以一直...(恕刪)

很正常, 有車跟其實比較好開, 自己開前面, 反而比較耽心會被抓.

那位怪咖, 可能因為你在他前面, 比較放心敢採油門.
等他追上你時, 又覺得你太慢, 所以超你車 (也許你也是這樣 所以超來超去)

在高速公路上, 我很喜歡找快的車跟在他候面, 當然速度越快 安全距離越遠!
所以我就搞不懂那些要併排行車的駕駛,
假如你速度不快, 跟在後面不是很舒服嗎?
COWCAR wrote:
我有一次是不得以一直...(恕刪)

有些人開車確實是不喜歡有前車,因為視野會受到限制
依我看,那個車主應該就是我說的類型吧

ddcatt wrote:
我想即便放寬內車道速限到兩百公里,
會龜在內車道的車還是龜著,
唯有宣導並嚴格執行內車道為超車道的駕駛觀念才能解決一切。


以臺灣用路人的水準而言,
要訴求宣導可以說是不可能有所改善 (會上01討論這個問題的實在是少數人).

先撇開執法困難或引發爭議的問題,
不管在法令規定或是實際執法上放寬內車道速限,
例如如果最內車道速限可以放寬,
這樣至少可以很明白的指責佔用內車道並排行車的錯誤.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 龜車死守法令的規定, 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當內車道速限放寬到例如時速120~130的時候,
就算他要死守速限也必須要以比外側車道快的120前進,
並且不會因此而有被取締超速的疑慮,
自然而然比較不會發生多車並行的狀況.

所以我認為在可以解決選擇性執法與認定困難 (台灣幾乎沒有動態取締) 的狀況下,
提高內車道速限應該是個不錯的解決辦法.
sunland wrote:
以臺灣用路人的水準而...(恕刪)

終於有人說跟我相同的論點了
感恩 支持

也希望未來真的有這麼實行的一天
A7R II +愛好開車的人
sunland wrote:
以臺灣用路人的水準而...(恕刪)


tslee502 wrote:
終於有人說跟我相同的論點了...(恕刪)


如果是這樣

那只要看到並排,就一定有一台因為並排或另一台超速而受罰

問題是,現在有測速機可以測兩個目標嗎?沒有也是白搭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toyotaphobia wrote:
如果是這樣那只要看到...(恕刪)


記得現在是一次可抓三個目標..........
A7R II +愛好開車的人
tslee502 wrote:
有記得現在是一次可抓...(恕刪)

聽起來挺優的,那就去準備技術性立法吧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toyotaphobia wrote:
那只要看到並排,就一定有一台因為並排或另一台超速而受罰
問題是,現在有測速機可以測兩個目標嗎?沒有也是白搭


測速像機其實都有附一隻尺規,
當照片上同時出現兩部車的時候,
只要套上這個尺規, 就可以看出是哪一輛車超速.

不過實務上這種照片通常都是作廢.

所以這也是我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碰到的瓶頸之一.

我還想到另一種比較極端的辦法,
不過應該贊成的人不會太多,
而且台灣的路況能不能達成需要的配套條件也是個問題.
贊同大大"勿併行行車"的觀念
開車的人都知道最討厭遇到這種狀況的車子
尤其是內、中線的車子速度跟外線的慢車一樣的時候
看著這個 tittle 長到七頁了....也來說說每天在高速公路上見識各種怪事的經驗好了。

對於高速公路超車這個問題,我已經隨緣了....

台灣現在實在還是沒有這個觀念,會讓的,真的是少數。

我以前看到慢的還會閃個燈提醒一下讓道,但自從常常遇到那種

你不閃沒事,你閃他燈結果他故意阻擋擋你的鳥事之後,我現在的作法一律是

先以比前車高速的速度拉近距離,通常,如果會讓的,這個時候就打燈讓開了。

如果前面是那種無動於衷的,就自己打右方方向燈,中內側超車吧。

如果遇到並排的,一律對內側車道車輛閃燈兼鳴喇叭警告....

不過,這種會並排的通常駕車觀念都很差....大概都不會鳥你.....

倒是常常可以看到中間或外側車道的車輛主動拉高速度解除並排。

這時候,只好還是中間車道....超車.....經過內側車輛時順便在鳴個兩聲喇叭讓他知道他很討人厭....。

跟那種在內側龜的爛貨耗.....只是壞了自己一天的心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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