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呼籲身邊的駕駛朋友,行車如非遇事故狀況、緊急停車或車輛有故障,請不要"一直"開警示燈(閃雙黃燈)

1. 大雨大霧中前方車有閃雙黃燈和未閃雙黃燈者,我會選擇跟在有閃雙黃燈的車後方保持安全距離開,他慢我就慢,他快我就快,安全距離隨車速改變
2. 一樣是黃燈,沒有閃爍的黃燈比有閃的可視距離短,因為會動的光會引人注意及忽暗忽亮對比大
hjfrank wrote:
你們這樣一路閃雙黃燈,
我們在後面怎麼知道你是準備要向左切還是向右切或繼續直行呀?


這位hjfrank大哥你放心,很多人就算一路不閃黃燈,我們在後面也不會知道他是準備
要向左切還是向右切或繼續直行的。

請參考我一直在做的:

不打方向燈的駕駛人,在其潛意識裡,根本無視、不尊重在其後方、左右的其它車輛,
是非常自私的行為。

方向燈只消用指頭扳一下,就可以讓他人有應變的時間與準備,這樣都做不到,開車上
路只會踩油門、轉方向盤嗎。

為了提醒他的車有配備方向燈,見一次檢舉一次是最好的辦法,別無它法。
你們這樣一路閃雙黃燈,
我們在後面怎麼知道你是準備要向左切還是向右切或繼續直行呀?
------------
這句話和變換車道未開方向燈意思一樣,所以就是要開方向燈了
切掉閃雙黃燈改開方向燈再切換方向了

hjfrank wrote:
你們這樣一路閃雙黃燈...(恕刪)


如果閃雙黃還亂切換車道!!!
那大概平時他切換車道也不太會打方向燈了吧!!

jerryred168 wrote:
致能見度甚低時,
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也就是危險警告燈適用於暫停路肩,並非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時使用!
...(恕刪)


你的解釋真的錯很大!!!

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這句是"或",表示二選一

之後接一個逗點,表示斷句
下一句

並顯示危險警告燈==>這是一個獨立句,開頭是"並",表示與上一句"同時成立"

也就是說,不管是低於40公里還是暫停路肩,都要顯示危險警告燈

有買新款BMW的應該知道
當快速急煞時,閃黃燈會自動亮三次警示後車
會這樣設計不是沒道理的
我不覺得在大雨大霧開雙閃燈警示有問題
開車的人應該都知道看見雙閃燈就是警示您注意
而不是故障拋錨才開啟
故障拋錨光是開雙閃燈是不夠的
有些車主在在前方急煞時也會打雙閃警示後方車輛
這都是很好的警示作用
我有在大雨大霧時開過車雨刷根本來不及刷
那能見度真的不到10公尺
當時還有遇到沒打雙閃的車輛
看到他時只剩2~3尺距離吧
但是打雙閃燈的車子就可以比較清楚識別


kino1128 wrote:
最近在路上發現在雨或...(恕刪)

kino1128 wrote:
最近在路上發現在雨或...(恕刪)


大概是你開車經驗不夠多
我一個月平均開4萬,遇到多次因下大雨時前車只開燈時是很難識別的狀況
真的是遇到豪大雨,減速並保持適當距離直線前行,開雙黃燈以利候車室別我覺得沒什麼大問題

powen0704 wrote:
"sleeper 睡...(恕刪)


這位大大,開老車很了不起嗎?
老車沒有後霧燈,怪我咧~~
要不要連air bag也拿出來講?
網友問什麼時候政府規定每台車要配備後霧燈
我回答他97年1月1日,你激動啥?

中廣新聞網報的也可以拗是錯誤訊息?
就你老大說的是對的,是吧

台灣的交通會爛不是沒有原因的
就實際狀況而言
我想只要開過大霧的山區道路(例如南橫,或者太平山)
那的大霧如果依照前面幾位前輩說的,停到路邊等霧除去, 大概要在路邊等到隔天早上
(許多山區是下午或傍晚會開始起大霧)

此時開雙黃燈是最好的方法!
前霧燈或者後霧燈,是能幫助你看到路面.
但並不保證後車或前車可以很容易判斷出你的車子位置
大霧中,閃爍的雙黃燈是很明顯的!

另外如果前車有開雙黃燈, 我也會跟,
因為你可以做很多判斷, 例如突然停車 / 轉彎 或者突然不見(萬一道路崩塌,掉下去)
你都立即可以發現而緊急應變!


高速公路上, 我有兩個狀況也會使用雙黃燈

1.前方有事故 或 突然塞車(或速度急降) , 此時我會連續採多次煞車(讓煞車燈閃,暗,閃,暗)
減速,然後趕快暗雙黃燈, 讓後車知道, 只要發現後面幾台車已經減速或停者, 我就會關掉

2.下大雨或起大霧, 我也一定會開雙黃燈! 道理同山區相同, 當然,
要換車道就是關雙黃燈, 打方向燈, 切好之後, 再開雙黃燈

常理而言, 前方車輛有開雙黃燈, 我就會注意, 隨時減速, 因為不知道是前方有事故? 車輛故障?
還是路況不佳? 也不知道他是否要換車道? 所以特別注意他的狀況


至於方向燈的部分, 講實話, 許多人是不打方向燈的!

還有很多人車道都切了,才打方向燈亮個幾下
還有許多人是打完方向燈就給你硬切車道, 根本不看路,
認為馬路是他的, 打方向燈就必須讓...就算他跟你平行.....

所以拿雙黃燈來說不知道對方是要切換車道與否當理由.
其實有點遷強! 不打方向燈或者打燈不看路的..還是一堆

路上, 隨時注意前後車輛狀況 是重要的!! 看燈只是參考..

此次火燒車事件, 那輛BMW很快就踩煞車..降低速度!
那輛翻車的, 還有提供行車紀錄器者, 都反應太慢, 一個翻車, 一個幾乎殺不住, 還到火堆去..

如果他們都有注意前方車況! 應該都可以向旁邊那兩台一樣即早反映..而避免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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