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ja wrote:
2012年6月剛買新車,很注意停車安全,不敢亂停沒有收費的停車場,怕被偷。2012年7月29日,到高雄大遠百逛街,車停在高雄大遠百停車場,結果竟然被撞了,對方還肇事逃逸了~~
趕緊聯絡大遠百的保全,保全幫我找到大遠百中控室的某個組長,該組長幫我報警,警察也來詢問事情經過,我交待該組長務必要保留相關位置的(就是停車地點、對方肇事經過地點)全部錄影內容。心想,這樣應該萬無一失了。不過,隔天想想,怕高雄大遠百的人「忘記」,又發了律師函給高雄大遠百,請他們要找出肇事者,不然他們要自己賠~想說這樣講得比較嚴重,他們應該會重視一點。
沒想到,幾經交涉,高雄大遠百的人既不願意提供錄影內容給我(原因不明,我猜,純猜測的,很有可能肇事的人是大遠百自己的員工或是vip吧?),也不願意賠償。這真的有夠扯的,怎麼會有這種公司啊?我只好去向消保官申訴了。申訴結果是大遠百還是不願意提供錄影內容給我,也不願意賠償。
向消保官申訴的結果,高雄大遠百終於願意讓我看錄影內容了(謝主隆恩!),不過叫我要去高雄大遠百看,我一直向消保官主張說錄影內容要花很長的時間看,我有工作,不可能有那麼多時間去高雄大遠百看錄影內容的,我主張要copy回家看,但是高雄大遠百的人堅持不能讓我copy,要看就當場在高雄大遠百看(擺明了是想讓我放棄看錄影內容)。重點是,消保官也沒站在我這邊~~所以就簽了,我要到高雄大遠百看錄影內容的荒唐協議。
看就看吧!我也是有工作的,只能利用中午午休時間去看,去了5、6趙高雄大遠百(他們給我看錄影的地點是地下室中控室,我待過的公司裏面,從沒看過有哪家公司會讓客戶看到公司這麼不體面的辦公環境的,因為我是利用中午午休,只好買個麥當勞之類的,邊看邊吃)。
高雄大遠百的電腦是win7的,是不是正版的,我就不清楚了。我是先看肇事地點的錄影內容,這個比較長,有保留我停車的時間14點到18點左右,正當我很開心的時候,不幸的事情又發生了,高雄大遠百給我看的影片肇事當日的「14時57分37秒至15時18分53秒;15時40分15秒至16時1分38秒;16時23分10秒至16時44分24秒;17時5分38秒至17時26分53秒;17時48分17秒至18時9分40秒之檔案」均是全黑幕(我猜是遭到毀損)。我把這個情況向高雄大遠百的長官們報告,沒想到他們說那只是畫質不良(見鬼了,完全黑幕叫畫質不良)。另外其他的檔案都只有保留10分鐘(我完全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刪掉其他的),我問他們是不是有確定的肇事者,也不是,那為什麼要刪掉其他的?更有一個檔案更是電腦直接顯示毀損的。
這很明顯了吧!高雄大遠百根本沒有依照消保官的協議提供給我看肇事當日14點30分到18點的全部錄影內容啊!高雄大遠百擺明是在耍我啊!我跟高雄大遠百的人email說,這樣你們會涉及湮滅證據喔!他們竟然恐哧我說我在恐嚇他們?我再次向消保官申訴。結果這次更絕,高雄大遠百來個抵死不認,改口說畫面「異常」是因為設備老舊。(全黑幕叫異常?如果是設備老舊,那一開始就跟我說沒錄到就好了啊!何必一開始說只能給警察,不能給我,後來又說我只能到大遠百看,等我看了,發現根本有很多片段是黑幕才又說是設備老舊沒錄好?這完全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吧!?我猜的應該是高雄大遠百事後毀損的吧!?不然怎麼說法前後不一呢?)
附記:到目前為止,對於消保官我也有很多的想法,我覺得消保官在這個案件上並沒有很積極,才會導致高雄大遠百如此的態度。這篇是取暖文,有後續發展再來報告。在得到高雄大遠百妥善處理之前,我要奉勸各位到高雄大遠百消費極有可能遇到我同樣的情形(因為我就遇到了),百貨業如此競爭,我以後是不會去高雄大遠百了,各位要不要去,就自己評斷了,我覺得花錢事小,心情受影響就事大了。
再附記:po了這篇文,就有心理準備被高雄大遠百告誹謗,要告的話就來吧!你們都知道我的姓名、住址,別告錯人了。只是我所述的句句屬實,我對你們的評價很差,也是事實,你們敢來亂告,我也絕對會反告你們誣告的。(心理話:其實我很怕被高雄大遠百告的,因為他們財大勢大,人多、時間多,我哪有空陪他們玩啊!只是先虛張聲勢而已!).(恕刪)
現在車修好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