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沒什麼好說了...
它不是無理紅單哦...
看到照像機還是老實點比較好..
你應該是轉彎沒走直線車道超線才會被照的..

當經驗吧..
K2KING wrote:
某日前往苗栗旅行,不熟悉路線,跟著導航引導,行經銅鑼鄉台72線與119甲線口處,跟著號誌左轉指示燈左轉,結果二週後收到紅單!違規事實是行駛快速公路未依標線指示行車,違反條例是第33條1項12款,當時號誌是可左轉綠燈,我也有打方向燈,但是車子當時行駛在中間車道,就順著號誌左轉了。請問這樣哪裡有錯,我有違規嗎???


來源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08 日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三、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四、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五、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
二百元以下罰鍰。
不得行駛或進入第一項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前四項之行為,本條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適用該規定。
第一項之管制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
google你被拍的地方,明顯違規


K2KING wrote:
某日前往苗栗旅行,不...(恕刪)


我相信你是因為路不熟,導航說要左轉才知道要左轉....所以來不及切入內車道排隊
但請你看看地上標線....要怪就怪導航慢吧
原來常在路上看到這種開車法的人,樓主您是其中一位?

拜託您不要開車了吧!
很危險的......

K2KING wrote:
某日前往苗栗旅行,不...(恕刪)



駕照買的嗎??還是來給人家炮你會很爽?腦X?
這種事我18歲剛拿到駕照時也做過.
只有繳錢了事~

K2KING wrote:
某日前往苗栗旅行,不...(恕刪)


申訴???蝦米???
自己錯了還要申訴..開車上路請別妨礙到他人就好
如果這樣不開罰單, 什麼才能開罰單呢.....
外線本來就不可左轉....基本常識!!
===時也,運也,命也,非你我之所能也===
地上的箭頭已經說明了一切

你下次也可以從最外側切

然後被照去申訴看看

台灣就是有你這種人

所以交通才會亂



K2KING wrote:
某日前往苗栗旅行,不熟悉路線,跟著導航引導,行經銅鑼鄉台72線與119甲線口處,跟著號誌左轉指示燈左轉,結果二週後收到紅單!違規事實是行駛快速公路未依標線指示行車,違反條例是第33條1項12款,當時號誌是可左轉綠燈,我也有打方向燈,但是車子當時行駛在中間車道,就順著號誌左轉了。請問這樣哪裡有錯,我有違規嗎???



(恕刪)



不熟悉路況難免
但是這樣不叫違規 什麼才叫違規?

http://goo.gl/maps/f0acH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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