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險瞬間~車禍肇則討論.7/20更新


love white wrote:
感覺你好像賭定他會煞...(恕刪)


其實鏡頭廣角,又裝在前檔,所以鏡頭會比人還要早看到紅車

只要有在開車的都會知道這種情況等看到紅車時已經來不及了

粗估紅車錯9成,樓主唯一錯的部分也許就是車速在小巷道裡可能稍快了
交通單位初判:

肇責:

-紅車由停車場出來,無路權。
未禮讓直行幹道車道上的車輛。
承擔完全的肇事責任。

-版主的車是直行車,故有絕對路權。
就算今天行車動向太偏左邊也有路權,
因為地上沒有標線,對向車道無來車,可以為了閃避路旁停車,
"合法"開到對向車道。
此時只有對向車道直行車的路權比版主的車大。
故無任何肇責。

(交通單位的初判都是套一套法規就好了~直行車無敵...)
(雙方都有違反交通規則的部分,可能雙方都會收到罰單,但不影響肇責的判定)

上法院:

還有得吵,看法官引用的法條,
雖然法官可能引用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過版主的贏面比較大,分攤的比例應該會比較少。


小弟個人觀點:
雖然法律是站在版主這邊,但是版主這樣的駕駛讓我非常的氣憤...

巷子開車最好會有這樣的引擎加速聲啦...
先不說你有沒有超速,巷子裡本來就不應該這樣開...

然後加速就算了,還一路加速,都已經看到紅車的車頭,甚至都碰撞了,還不緊急煞車...
反應能力會不會太慢了一點...
如果你今天撞到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不就把他捲到你的車子底下了...

還有就算地面上沒有標示黃色分向虛線,還是要保留空間給對向車道好嘛...
馬路又不是你家開的...
過了路邊停車那一段,根本不見版主把車頭往右靠...
原本就已經偏中間行駛了,過了路邊停車那一段又更往左偏了...

開車心不在焉,雖然紅車突然開出來也有很大的過失,
但是版主的車輛右側還有很大的空間,就算忽然看到紅車的車頭,
也根本不見版主的車輛有要往右的感覺...
反而是被撞到整台車往右靠...
沒有一點防衛駕駛的觀念...

雖然初判直行車最大,但是沒有違法不代表這樣的駕駛習慣是對的...
身為一個駕駛,請要有駕駛道德好嘛...

希望這次的車禍可以帶給版主教訓,
開車不是開動車輛就好,
請注意其他車輛的動向、號誌標線等,馬路不是你家的,
愛怎麼開就怎麼開...
還有隨時注意行車的突發狀況,並且即時的做因應~

只能說版主是不及格的駕駛,
雖然初判的肇責判定是站在你這邊的,
但我還蠻希望紅車可以去爭取他該有的權益,
不然到時候版主還以為這樣的開車方式完全沒有過失哩...

誠心希望版主可以因為這個事故,成為一個合格的駕駛~




P.S.
樓上有人說到時速的計算問題,
速率,平均速率,瞬間速率,還有加速度這些東西先搞清楚吧...
行車速率的計算問題本來就不是那麼簡單的 距離/時間=速率。
如果是特定時間點的加速度與瞬間速率的計算,還會牽扯到微積分的概念。

在這個例子裡面 總距離/總時間=平均時速 所求出來的平均速率,
說實在話,公式正確...但是求出來的值沒有太大意義...

因為我們想要知道的是撞擊時,甚至是撞擊前3~5秒的特定時間點的瞬間速率...
就算要用平均速率的觀點,也是要採用撞擊前的3~5秒的平均速率才會相對準確...

但是這樣所求出來的值,誤差率會很大,甚至要求到時間秒速以下以及長度以公分來計算,
才會讓所求出來的平均速率相對具有參考的價值~

有錯請指正~
樓主應該正在忙什麼,所以才沒轉向或煞車~~要踹共嗎?呵呵

danny1943 wrote:
看了這麼多人的言論,...(恕刪)


你說的都沒有錯,直行車有絕對的"優先"通行權,
但是如果你開在路上,有突發的狀況,你可以安全煞停的狀況下,你會不會煞停?
還是毫不減速的給他撞下去?


國外為什麼可以執行絕對路權?
因為道路規劃與駕駛人的教育完善~

所以行人忽然跑到高速車道上,就算被車撞了也是自己活該~
車輛駕駛是一點責任都沒有,因為無法預測在高速公路上會跑出一個人。

但是一旦到了行人穿越道上,行人最大,
就算是行人忽然跑出來被車輛撞到,也是車輛駕駛不對,
因為合格的駕駛在經過行人穿越道時候,就算沒有行人,
也應該要減速慢行,以防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


但是反觀台灣,駕駛的教育有夠失敗...
有很多駕駛連Giveway的標線都看不懂...

然後交通號誌、標線、道路規劃都沒有完善,
反正就讓你們在路口擠來擠去,如果不去擠照現行規劃的號誌標線來,
在塞車的時候,你根本沒有辦法左彎或是右彎...

禮讓才是良好的駕駛美德~

如果直行車都有"絕對"的通行權,
那塞車的時候小巷子裡的車不就不用出來了...

應該要把"絕對路權"解釋成絕對的"優先"通行權才對,
在國外,塞車遇到小巷子出來的車輛,
絕對是直行車一台,巷子出來的轉彎車一台,
一個方向輪流過一台,不用擠也不用去想對方會不會讓,
這樣最快最順暢。
不是占有路權的一方都不用讓好嗎...

還有行人穿越道,不管今天車行方向是紅燈或是綠燈,
在行人穿越道上撞到行人,還是有一定的肇責,
因為就算是綠燈,駕駛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候,
就應該要注意是否有行人忽然跑出來,
你覺得台灣能做到這一點的駕駛又有幾人?
以台灣的路口密集程度來說,又有多少個駕駛可以承擔這樣的疲勞轟炸?



要在台灣實施絕對路權絕對可以,
但是考照制度、道路規劃、號誌與標線作業要跟上國際水準,
這樣絕對路權的實施才有意義。

不然直行車的"絕對路權"跟"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霸王條款又有什麼兩樣?
君不見,很多台灣人在國外開車都可以遵守交通規則,
回到台灣就變一個樣了...

難道這跟開車與交通環境都沒有關係,只要台灣的法律跟上國際水準就可以改善了嗎?

wayne36183512 wrote:
以下是發生車禍的影片...(恕刪)


根據經驗

台灣的道路交通裁決是以路權為首要依據

直行車與轉彎車,路權在直行車

所以這部分是你贏

但是裁決時常常還有其他考量

如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行經路口應該減速)

你看起來並沒有減速

所以個人猜測,裁決的結果應該會是

對方要負責80%責任,你要負20%

但是猜測也沒用啦

還是要看裁決的結果啦

只能祝你好運了(有時候裁決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出現...令人傻眼)
前面已經有熱心的網友將照片重要的地方都標註出了

我只想請這個討論串開車的朋友自己捫心自問

如果從停車場出來的車有錯

大家以後都別開車了

我再說一邊

仔細看撞擊點,三台車寬未畫標線的巷道,從停車場出來的車,是在哪裡被撞到的

路權的觀念是,你應該不應該出現在哪裡,

開車的朋友,仔細想想吧,直行車靠左行駛居然不是主要肇責這種判例會有多恐怖

以後大家就保佑自己別轉彎了。

若是純粹依照交通法規來看,從停車場出來的車子,無肇責,因為他的對向不應該有來車,

這樣才能算是講究路權啊

按照交通法規精神,應該是直行車全陪停車場出來的那台車,

紅線違規停車需要賠直行車,賠多少再按比率,因為事實上,這場意外會否發生完全取自於直行車
蒙其.J.尛 wrote:
我只能說我,對於在馬...(恕刪)


我騎車在路上也會逼逼幾聲讓人注意.

但是進入住宅區後則不會.

晚上的話我會以閃爍遠光燈來警示路口車輛.



Tom_Deng wrote:
如果從停車場出來的車有錯

大家以後都別開車了...(恕刪)



那大大,我建議你別開車@@"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煥仔 wrote:
那大大,我建議你別開車@@"

真的
這種事碰到只能說紅車超衰
但法規就是這樣

你碰過一次就知道
平日活動巷弄若有盲點的死角
(這種還算是小車的小死角
有些根本甚是一道垂直的牆
台灣人蓋房子真的是把地用到極致)

我從停車場開出前一定都幾乎完全煞停
或偏左偏又右都可
最好是繞道行駛
有時牆後還會有有拿拐杖的阿嬤衝出
這時絕對是死定的

現在這種情況
樓主除非撞到行人跳出
否則贏面很大

silvermumi wrote:
真的這種事碰到只能說...(恕刪)


其實這種90度的,如果是路口的話,會設置廣角鏡.
不過那個是停車場(還是非立案的那種空地),而且出口還是正對著民宅的大門.....

所以,撞到只能算出停車場的人衰,如果是晚上就不會撞到了(有車燈)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煥仔 wrote:
我騎車在路上也會逼逼...(恕刪)

住宅區更要BBB,我是說我的習慣,萬一沒家教的小孩衝出來,
又是駕車的要倒楣了,家長又要說,我的小孩很乖不會亂衝亂跑...
如下...
兒子在新莊被摩托車撞飛5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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