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狗 wrote:
我說過,有沒有超速這...(恕刪)
好像講來講去就是我們這些人在討論而已... 有人認為在這討論的影響力微薄, 倒也是事實, 但其實有這個平台供大家做理性的弁証也不錯, 我們討論的是"該"如何開車, 即使最後還是要靠警方出面才有可能改善秩序.(大法官釋憲也不錯呢!?)
對, 正如你所言, 台灣的'寬容速限'非常的小, 或幾乎沒有, 這正是與英美迴異的地方; 在該地, 內車道正是給(不論是原本就設計這樣還是後來形成的共識)這些會開到寬待速限者使用. 但台灣情形不同, 有些人以為這是超車道, 就可以肆無忌憚(或說我比較快-你就讓一下吧 這種心態), 去壓迫其他道路使用者, 我覺得是相當不公平的.
警方如何執法是一回事, 但你若已經開到極限了, 還因為後面人超速而須讓道, 反而徒增危險. 我說過, 歐美駕駛者幾乎遵守寬待速限這個最大公約數, 不會因為內車道或趕時間就破戒, 但在台灣內車道尚未開放到110-120(有些明智的網友建議)之前, 實際上對速限並不是太寬待的, 至少在6mph以內, 如此一來是否有超速就在明顯不過了.
事實上若中線沒有慢車的話, 車流順暢的話, 我大部分也是開在中線道, 讓速度快的從內線走. 但這裡談的是理論上的路權的討論. 其實各位有沒有注意到, 許多人談的國外經驗(連泰國也有!), 講的是內車道供"快速"車行, 而不是僅限超車超完就要變回原車道. 我在南加的經驗是和這一致的. 至於歐洲, 各位有興趣可以去點youtube例如查autobahn有一些好心網友提供實錄影片, 我發現也並沒有內線一定是超車這樣的情形(但一定比較快)
假如台灣的道路規則真的內線只供超車, 那政府警方真的該"說清楚", 不要讓目前模糊曖昧的法條 (其實我們憲法也是...)讓民眾自由心證. (或自由弁證, 百家齊放呀)l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