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c51 wrote:
開了幾十年歐系車,第...(恕刪)


應該先了解,您換哪款日系車啊?


如果是掃把佬之流,又尬螺仔,恐怕......


恕刪!

sincostan wrote:
以法律為準: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真的以法律為準?
第二點你永遠做不到的, 為什麼? "最高速限"是整個速度域上的一個"點", 而且這個點的認知是法律上認可的測速器, 不是你車上的"錶"或GPS.
你能把車子的速度開在一個你不知道的點上? 而且必須是持續在這個點上, 不能低或高於此點.

如果你想啟用這個鬼條, 你將有接不完的罰單.
ckc51 wrote:
開了幾十年歐系車,第...(恕刪)

每天開國道上下班
經常遇到在內側道保持接近最高速限
而且與隔壁車道大車一路並行的駕駛
後面跟了一大串車子而且全部都沒法保持安全距離
他老兄自以為是維持速限的正義人士
但其實卻是妨害公共安全
一出事一定是連環車禍
我發現到,部分龜車駕駛的辯解邏輯性,會把自己定位成是做善事的大慈悲家
試問,沒有龜車,逼車行為又怎麼能存在
既然你提到佛教,那你也一定了解因果關係
完全把"因"合理化習慣化(你所稱的固然),謾罵"果"不可取,我不知道這樣到底能度到誰

當環境條件都清楚定義時,就沒有對錯不是絕對的這種說法了
開90不到100在內側又跟中外線並排的路隊長,我會善意閃大燈按喇叭提示對方要提速
如果堅持不為所動或踩煞車逼我車在先,那我也只能...佛度有緣人

ckc51 wrote:
我很少在01發表文章,大部分是偶爾回回文罷了.沒想到這棟樓蓋那麼快.
其實台灣人私底下都是很善良,很熱情,願意幫助別人.
但討論事情就很喜歡辯的你輸我贏.很多事情對錯不是絕對,人類的世界是類比的.機器才是數位的.

龜車固然令人討厭,但逼車行為更不可取,我也相信這邊的人都不會有這樣的行為.

所謂佛度有緣人,聽得進去也好,聽不進去也沒關係.隨緣就好.

nszaa wrote:
我平常還是比較喜歡定速100(或110)開內線,謝謝。
台灣的高速公路,不是兩線道,就是三線道,你不開內線,要開哪裡?
另,100+1(或110+1)基本上就是超速了,不能說警察給你10的誤差,你就以此沾沾自喜,還高談闊論,不知廉恥。


nszaa wrote:
行駛內線就行駛內線。
你去高速公路上看吧,睜大你的眼睛看,全台灣有一半的人都開在內線,報應?在台灣,車本來就是這樣開的,你要報什麼應?
你的碼錶準不準,那是你的事,我可不想管。
fanrien wrote:
開90不到100在內側又跟中外線並排的路隊長,我會善意閃大燈按喇叭提示對方要提速
如果堅持不為所動或踩煞車逼我車在先,那我也只能...佛度有緣人(恕刪)


我會
避免被對方誤認為挑釁
不閃燈
忍耐60秒等待機會超車

當60秒過了還是沒改善
只好
使用路肩
加速馬力
離去
將後車遠遠拋地在後方...

然後
看著後照鏡
嘆!
什麼車?這麼喜歡當路隊長?



fanrien wrote:









...(恕刪)


社會亂源
恕刪!
有些車
可能是車身結構?
可能是駕駛技術?

真的
千萬不要去嚇它!
因為
後果會不堪設想!

大家被
擋路當然不爽

造成交通事故
也非
我們樂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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