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核心 wrote:
一大堆講幹話的.不知駕駛怎考出來的

腳踏車可以騎時速60公里.乾脆也騎快車道

警告標誌.難道每個地方都要設.警告你們這些台灣人嗎?

沒寫就代表機車能騎?乾脆人都走快車道.反正快車道沒寫禁止行人

網路流行語:豬的隊友.我看要改豬的公民

眼睛業障真重


對啊,駕照不知道怎麼考出來的
真懷疑都是用雞腿去換的,明明都有明文規定了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卻還一直在跳針沒標識也不能騎快車道
雞腿的業障真重
PostPack wrote:
卻還一直在跳針沒標識也不能騎快車道
雞腿的業障真重

噗哈哈哈 , 玻璃心嘛 , 不想接受 , 才會一直跳針~~~

大大打臉打的鏗鏘有聲! 帥的啦!!
樓主到底在跳針什麼東西?
法規上就機車就是可以走在沒有禁行機車的的路線上 關道德觀感什麼事情?
平面道路快車道速限是多少? 現行125機車都是輕鬆就可以讓速度超過速限

樓主認為機車不該在快車道擋住汽車的去路 但是確認同汽車可以再慢車道擋住機車?
按照樓主邏輯 違停等一下就好了 那我今天在車道上順順騎維持速限 你汽車開在後面也可以等一下囉?

katana057 wrote:
你自己說你不看啊前...(恕刪)


遇到腦補瘋子

樓主有說我講的對嗎??沒有...

不要再腦補了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wessley wrote:
你知道機車一直騎在車道左邊等於佔據了整個車道....

這沒關係....要這樣騎 OK 的....

但好歹也注意一下後方是否有屎在滾的駕駛....

用生命悍衛路權就交給你了...我做不到....我不想被汽車肛笑(恕刪)



我大冬瓜壓根沒提過樓主有對你講
我是說你的言論助長樓主的天方夜談
ok?
自己再去看樓主說了啥
拜託
dmans1124 wrote:
平面道路快車道速限是多少? 現行125機車都是輕鬆就可以讓速度超過速限


機車騎速限以下>龜車閃邊騎好嗎
機車騎速限以上>飆車蛇行危險駕駛

機車好難騎啊!!
katana057 wrote:
我大冬瓜壓根沒提過樓...(恕刪)

既然沒有,那你砲個屁
wessley wrote:
既然沒有,那你砲個...(恕刪)


因為你的言論
助長了樓主的言論
且具帶威嚇的語氣

再說一次
後車都是吃虧的
什麼車都一樣
除非是
救護車 警車 消防車 且有閃值勤燈
katana057 wrote:
因為你的言論
助長了樓主的言論
且具帶威嚇的語氣


我想W大當初是想表達 "命比較重要 有些時候不需要拿命爭這口氣" 這個意思
不過的確 汽車族也不該因為自己鐵包肉就這樣欺負人囉
尤其是像樓主影片這種 真的要不得

法律上的確是後車吃虧
但實務上是 受傷的真正吃虧 斷了一條腿 別人就算賠幾百萬 往後的人生還是少了很多樂趣
陳阿瓜~ wrote:
我想W大當初是想表...(恕刪)


後車要加速蓄意衝撞
即使不是這種狀況也會發生

依樓主發的影片來看
這是"無可預期的找碴"
且他X的是不是還有一個禁行機車道給他超車

影片賓士事主跟樓主是根本同一款人

請他去跟交通部反應
建議修法
將機車改成國道上大型車的規定行駛方式

點子都幫他想好了
也不給半點回應

一直在那邊說他自己的天方夜譚

這明顯有既定法律事實
卻有W這款跳出來酸言酸語
助長樓主的偏頗論
我當然照樣給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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