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左轉車真的應該是要讓直行車的, 雖然對方超速, 但是就路權來說對方真的是沒有錯, 但是若您可以證明他超速(或許以鑑定來判斷, 記得送鑑定要花3000元), 那您是可以試著要求降低賠償金額,若是沒有鑑定, 您上法院大概結果也是一樣, 或是先去申請調解, 不然跑法院是很累的.
其實您一直提到直行車如果故意加速去衝撞轉彎車...等等, 是的,您說的錯, 但是直行車要能撞到轉彎車,那一定表示轉彎車沒有在適當的距離以上進行轉彎, 所以直行車"才能夠"撞到轉彎車, 所以應該是您評估對方車速錯誤(或許他時速80公里, 你判斷他只有65公里), 所以肇事責任是很明確的.
chan15 wrote:
你要等到對向"完全無車"才轉彎
或然率幾乎是0
您說的沒錯, 但是變通的方式應該是...讓對方無論如何都撞不到你, 所以你可以:
1. 保持足夠的距離才進行轉彎....國外大都是這樣, 不過台北市很難
2.加快過彎的速度
3. 若是以上皆非, 只要你有辦法無論對方如何加速都撞不到你, 你也可以轉過去啦.
其實以法律的立場也是這樣啦, 就是轉彎車要負責讓直行車撞不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