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yshih wrote:
台xx這種兩線道快速道路呢?
2/3線道的高架橋呢?
內線還是超車道嗎?
還是看地上的出口辦事?
快速道路或高架道路
應該是沒有超車到這種設定
更何況 有的時候 還是內線下閘道
不過我也在台北遇過 開在內線 太保守 後方HID貼近
我還是讓道阿 順便看看他的屁股有多美.....
cpafrank wrote:
重點請看我之前的那個回覆
"錶速己達110, 到底要不要讓違規超速的人?"
然後請自行看你的回覆.. 當然,我認為警用測速槍是不可能說買就買到的配備.
時速表通過法規,當然可能不夠精準,但這是駕駛人主要信賴的數據之一
cpafrank wrote:
您說的一點,我認同."抓不到重點在哪的 書都白讀了啦 不要出了社會 一些簡單的是非證明 都不了解了"
當然, 有人的說法, 管他後方超速沒有, 只要後方想超, 你就是要讓.
對啦,我會讓, 是因為我怕死.
cpafrank wrote:
1.請自己參考中華民國的交通法規
2.涉嫌毀謗? 呃..ok,多看點書.不多述
不知誰死腦筋.那我換個方式說好了
若我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己用警用測速槍測得110km/h,後方一台車輛緊追而來,剛好斑馬拍下後方超速車輛並打電話跟我說, "跟在你後方車輀xxxx-xx己超過法定速限,屬於違規駕駛,己開單舉發." 此時的我己確知後方車輛己違規, 那該禮讓出車道還是不讓?
我說過了,這是大哉問. 意思就是暫時無解的問題. 沒說在台灣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禮讓超速駕駛是對,或者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