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內線,請多禮讓後方來車


danyshih wrote:
台xx這種兩線道快速道路呢?

2/3線道的高架橋呢?

內線還是超車道嗎?

還是看地上的出口辦事?



快速道路或高架道路

應該是沒有超車到這種設定

更何況 有的時候 還是內線下閘道

不過我也在台北遇過 開在內線 太保守 後方HID貼近

我還是讓道阿 順便看看他的屁股有多美.....

iamjkc wrote:
重點在哪??? 是你語文能力不佳? 還是我理解能力太差? 我有提到GPS嗎?? ...(恕刪)


重點請看我之前的那個回覆
"錶速己達110, 到底要不要讓違規超速的人?"

然後請自行看你的回覆.. 當然,我認為警用測速槍是不可能說買就買到的配備.
時速表通過法規,當然可能不夠精準,但這是駕駛人主要信賴的數據之一
您說的一點,我認同."抓不到重點在哪的 書都白讀了啦 不要出了社會 一些簡單的是非證明 都不了解了"

當然, 有人的說法, 管他後方超速沒有, 只要後方想超, 你就是要讓.
對啦,我會讓, 是因為我怕死.

cpafrank wrote:
重點請看我之前的那個回覆

"錶速己達110, 到底要不要讓違規超速的人?"


然後請自行看你的回覆.. 當然,我認為警用測速槍是不可能說買就買到的配備.

時速表通過法規,當然可能不夠精準,但這是駕駛人主要信賴的數據之一


還是死腦筋 "到底要不要讓違規超速的人" 超速是誰定義的??

是不是涉嫌毀謗 他人超速??

cpafrank wrote:

您說的一點,我認同."抓不到重點在哪的 書都白讀了啦 不要出了社會 一些簡單的是非證明 都不了解了"



當然, 有人的說法, 管他後方超速沒有, 只要後方想超, 你就是要讓.

對啦,我會讓, 是因為我怕死.


還是只講一句 會懂就好

內線為超車到 超完車請回到中線 請勿佔用





這不是怕不怕死的問題 這是有沒有行車禮儀的問題

iamjkc wrote:
還是死腦筋 "到..內線為超車到 超完車請回到中線 請勿佔用這不是怕不怕死的問題 這是有沒有行車禮儀的問題.(恕刪)


樓上說的好! 本日01最中肯

我也經常看到 特色兒 雅瑞斯 V歐斯 之類的...(咦!~怎麼都是~頭又大)一直佔據著內車道!

看了很討厭! 等麻痺之後~也漸漸習慣用外側車道超車了~雖然感覺有點不道德與危險!

有版友提到開到125/H 會不會被拍照??

答案是~會寄張照片給你去繳錢就這樣!

畢竟開太快!也是會違反公共危險罪的呀!(X50/H 感覺像在飛~~~~)

danyshih wrote:
台xx這種兩線道快速道路呢?

2/3線道的高架橋呢?

內線還是超車道嗎?


行車禮儀和駕駛道德, 是隨著駕駛人的.
不管高速, 快速, 高架, 省道, 山路...., 在適當的時機地點, 就是 "靠右讓道", "左側超車".

當然, 如果最內側或最左線是要下交流道/ 高架橋之類的不適用.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再貼一次,看看人家怎麼開車的吧...內線空蕩蕩,沒有人去佔用,遇到快車就讓,這樣的駕駛道德和觀念是一堆龜車要去學習的...

elac_chen wrote:
再貼一次,看看人家怎麼開車的吧...內線空蕩蕩,沒有人去佔用,遇到快車就讓,這樣的駕駛道德和觀念是一堆龜車要去學習的...


太優秀了 雖然是無限速的 可是鄉親阿 大家瞧瞧

內線的駕駛都會注意到後方來車 我們是禮儀之邦 怎麼可以輸了

台灣的鄉親 大家一起努力阿 要向上學習 不要向下沉淪了.....

iamjkc wrote:
還是死腦筋 "到底要不要讓違規超速的人" 超速是誰定義的??

是不是涉嫌毀謗 他人超速??...(恕刪)


1.請自己參考中華民國的交通法規
2.涉嫌毀謗? 呃..ok,多看點書.不多述

不知誰死腦筋.那我換個方式說好了
若我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己用警用測速槍測得110km/h,後方一台車輛緊追而來,剛好斑馬拍下後方超速車輛並打電話跟我說, "跟在你後方車輀xxxx-xx己超過法定速限,屬於違規駕駛,己開單舉發." 此時的我己確知後方車輛己違規, 那該禮讓出車道還是不讓?
我說過了,這是大哉問. 意思就是暫時無解的問題. 沒說在台灣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禮讓超速駕駛是對,或者是錯.

cpafrank wrote:
1.請自己參考中華民...(恕刪)


你怎麼知道你的錶是準的?
我就遇過晚上小孩發高燒加吐,
緊急開車上高速公路要載去大醫院(小診所看了沒有改善)
一路上在內線道就常常遇到龜車在內車道100擋路,
打燈也不讓,
為什麼不讓?因為他的車可能已到110了
所以他的想法就如你一樣,
已最高速了,為什麼還要讓

但是事實上,就是和中線與外線的車並行
那你說有可能是最高速嗎?
只能說,是自私的人

如我超速與警察攔下來那是我自己負責
但是我趕著送小孩去醫院遇到這種自私的人,
真的很想攔他下來打…

cpafrank wrote:
1.請自己參考中華民國的交通法規
2.涉嫌毀謗? 呃..ok,多看點書.不多述

不知誰死腦筋.那我換個方式說好了
若我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己用警用測速槍測得110km/h,後方一台車輛緊追而來,剛好斑馬拍下後方超速車輛並打電話跟我說, "跟在你後方車輀xxxx-xx己超過法定速限,屬於違規駕駛,己開單舉發." 此時的我己確知後方車輛己違規, 那該禮讓出車道還是不讓?
我說過了,這是大哉問. 意思就是暫時無解的問題. 沒說在台灣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禮讓超速駕駛是對,或者是錯.


1.法規與宣導都說內側是超車道,連卡車超完都得回到外線,不曉得你是待在那個個中華民國…
2.是沒有涉及毀謗,不過很明顯的預設立場,有無超速不是你的時速表說了了算,警方也回文說抓超速是他們的事情,讓路是禮貌與文化水準的表現,你越講只會讓人對不讓路的人更討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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