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frank wrote:
(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恕刪)
看起來有不少人國語文該去重修了,
什摩時候逗號的斷句可以和前面直接連在一起了
真的大霧大雨中,如果沒有後霧燈的車,你要如何確保自己不被別人撞上?
如果可以有一個好方法,大家就不需要雙黃燈閃來閃去了,
您說是嗎?
hjfrank wrote:
不然,你來回答我的問...(恕刪)



hjfrank wrote: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