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修法,為的是全民能安全上路!不僅用路人安全,對駕駛也是一種保障,也不致於因酒駕肇事讓社會付出不必要的成本!一人一信,懇請立委們正視酒駕問題,再次修法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717263&p=1
如果今天受害者是您的親人,您還會這樣想嗎?這時您希望社會大眾發出怒吼,一起譴責這樣的人;還是大家不要因為仇富而憤慨,要很冷靜的想一想,這時,您是不是會覺得這社會上的正義、人情、溫暖...已經蕩然無存了。同理心一下嘛~
整件事情最可惡的除了肇事者與家長外,警方配合推託掩護地辦理也是極可惡的幫兇,身為檢警人員居然掩護這種殺人兇手,承辦警員有臉面對遭封劇變的小妹妹嗎?新聞畫面上警方說是因為肇事者昏迷才遲至第8天做筆錄,請那位所長摸著良心對小妹妹及家屬再說一遍吧!可惡的肇事者,可惡的肇事者家長,可惡的沒有正義感又沒有擔當的警方,老天有眼的話都會將你們記上一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