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照最高限速開還會被一直超車?

frogghoul wrote:
你有看清楚我寫什麼...(恕刪)


很不好意思~我確實不會保持一個超大的距離,但是至少都會保持30m左右,超車時也許超速了,但是超完車我就會回到中線,並且將速度保持在當時車流該保持的速度,保持距離不是越大越好,是要夠專注開車,很多人開車就是不專心所以才會導致車禍,這才是主因,開車不專心的人相信我,縱使他保持1公里的安全距離,他還是會撞上去!另外,很抱歉!!本人在美國待過,所以也開過車,很多習慣都是在那邊就養成了,變換車道時,除了後照鏡外,還會轉頭看一下!!一般道路看到停的標誌或是閃紅燈,一開始還真的都會停了再開,但是這樣的習慣似乎在這邊有時反而危險!漸漸的改成看看後方是否有車,假如有車我會減速,在通過路口,後方沒車我就會煞停,確定路口或是要匯入的車道都沒車才會啟動~這些習慣相信您一定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是必要~總不可能都貼車前車走吧~但是適當即可~隊長大哥~您要打我臉~您還早勒~
smoky6996 wrote:
超速不危害他人,是他...(恕刪)

臺中的74後期路段品質很好,速限80時真的太慢,應該提高至90才對。140都沒感覺

反而是像苗栗的快速道路,道路品質不怎麼好,速限90,下雨我開100都會怕。
frogghoul wrote:
你若有保持安全車距...(恕刪)


那樣的測試條件是,假設前方就是一個完全靜止的狀態吧~您的前車不可能瞬間秒停!這完全違背物理特性啊!!開車要注意~更要隨時保持防禦性的開車狀態,要會去猜別人的動態,而不是傻呼呼地跟著前車走!那說真的您開車也算是危險等級的,千萬不要跟在您的後方~
evadaniel0707 wrote:


很不好意思~我確...(恕刪)

美國的朋友我也有,你說你只保持三十公尺,那根本就是違規,別跟我說在美國保持車距那麼短是可以的,還有遵守速限是路隊長,那你怎麼不乾脆提議拆除速限?
還有你沒看過我開車又何來沒有,我看到停字會停,就算沒有停字比如從引道要接幹道,我會完全停止打左方向燈,轉頭確認幹道車離我非常遠或者沒有車才會切進幹道,從路邊停車格起步,就算車道只有機車,我也是等機車通過才會起步,別跟我說那些規矩,我拿到駕照到現在從來沒有一次肇事紀錄。
evadaniel0707 wrote:


那樣的測試條件是...(恕刪)

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frogghoul wrote:
美國的朋友我也有,...(恕刪)


哎~我沒說合法!!在美國會保持安全距離啊~但是並不會保持到一個很大的距離,就差不多我說的那個距離~有的偏僻路段我開在當時路段的最高速限~也常常被盯車!!但是他們不會按你喇叭跟閃大燈,他會在可以超車的區域才超車~這點就跟台灣不一樣~台灣管你雙白線還是雙黃線都超!!想要強調,安全距離適當即可!!過大只會拖慢整個車速~

另外~18歲拿到駕照到現在,十幾年也沒有任何肇事紀錄啊!!怎麼您講得好像這個紀錄很難?怪哉

算了~您要保持很大的安全距離是您的自由~但是請到中線或外線!! 內線屬於超車車道,請不要長期佔用!
主管機關說可以以最高速限保持在內線車道~那是錯誤的法規~您要遵守我也尊重,但是假如看到有比您快的車請還是讓道,等人通過了~您可以繼續開回去!!這樣我想皆大歡喜啦~
evadaniel0707 wrote:


哎~我沒說合法!...(恕刪)

什麼叫做很大的車距,法規明文規定是以時速➗2,以國道三號限速一百一十公里,安全車距就要五十五公尺,你才保持三十公尺車距,還好意思說出來,不守規矩卻來要求別人別佔用,實在令人傻眼。
還有我會提出沒肇事過,那是因為以你認為別人不會遇停則停而亂批評。
frogghoul wrote:
什麼叫做很大的車距...(恕刪)


那您就繼續保持吧!紅斑馬我看也都沒保持50公尺~反而是比較接近我說的距離,反正只求您不要佔內側就好!!隊長大哥~

還有我會那樣懷疑是因為您說“你有看清楚我寫什麼嗎?你不遵守速限會有拉大車距嗎?我看根本不可能,再加上臺灣變換車道只看後照鏡不轉頭確認,這樣不車禍才有鬼。”好像是您先批評的吧 !!怎麼做賊,先喊抓賊勒?
我這個人很平和的~沒事不會去用別人,都是有人先發難,我才會反擊!自己先想一想吧! 我也不想打臉你,誰知您自己先說!
evadaniel0707 wrote:


那您就繼續保持吧...(恕刪)

看來你中文要去加強,疑問句也能看成是批評真是好笑。
frogghoul wrote:
看來你中文要去加強...(恕刪)


哎呦~說不過人~就在那邊中文能力!!可以專注嗎?感謝

好啦~反正這樣你來我往~沒什麼意思!也不會有結論!你我也不用再浪費寶貴的時間!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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