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為超速的人讓道? (新增高速公路局最新回覆)

不要再貼高公局的專題網頁內容了,而且還是7年前的舊條文

夜市市長 wrote:
下面是高公局交通安全資訊網頁複製過來的內容......(不會連結,請見諒)
網址: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1.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有錯,請更正...


以下是最新法規,不曉得龜車們哪隻眼睛看到「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句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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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
十三、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四、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六、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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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救護車執行勤務運送傷病患鐵定超速,你讓不讓?難道想當中指蕭?

給別人砲吧..
超車道是給人超車用的,既然你會問這問題,
我認為有必要重新去考筆試,不然總有一天,
害人的,可能會是你。
超速滿10km才會被開單舉發吧
小弟都開GPS時速大約115km上下
表速可能125以上了
若遇到只開GPS 110km的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超速不是你判定的~~
所以不要用自己的GPS或者錶速來決定自己或者別人有沒有行駛在"最高速"或者"超速"~~
(你怎麼知道這些工具是準的??要拿來開罰單的測定工具都需要認證的)
所以只要後面比你快~~就該讓道~~
HAMER到此一遊~~
herroa wrote:
後車相對於你超速,也...(恕刪)



我也很想問這些老是腦袋不用在那邊問為什麼的人~為什麼取締超速有10公里的寬限值?

警方的測速器都有在檢驗校正的啊,不是嗎?他們測的會不準嗎?那為什麼還要寬限?

不就是因為實際上每輛車的車速都並非完全相同,同樣時速100公里,有的車可能輪胎氣不夠或載重,實際車速會慢一點,有的可能車速表本身就存在誤差,實際車速跟表所顯示的有落差...

再加上車輛的新舊...
台灣有說很新或多舊的車不能上路嗎...

連警方都必需有寬限值,憑什麼一些人要看著自己的車速表,就說別人超速?你誰啊?!!
管妹...是誰啊?
你管後車有沒有超速
你是執法者嗎?
不是的話就打右方向燈讓出超車道...

他超速自然會有人制裁他
不用你來懲罰他...

我有一點問題
請大家提點一下

假設我開120了
我被很快的超過去

那超過我的車呢?
時速130難不成超過我以後他又回中間車道嗎?
那不就是一直再蛇行

那他不回去
不就是130佔住超車道

那之後有時速140的呢?

時速130的人
被時速140的人閃大燈

請問板友覺得他會退到中間到迅速減到110or100
還是加到150呢?

內線道只要超車 可以不管限速
請問是如何開呢?

像樓主這樣已經開120
就幾乎比所有中間車道的快了

這樣會被砲
那一直變換車道才是正確的囉?

時速超過130的人 難不成不開內線道
要一值變換車道 加速減速加速減速的每超一次車
就回中間道一次嗎?

那他一直開130再超車道
有140的人怎麼辦?

我非常不了解
請各位板友邦我解惑一下

michaelqqq wrote:
我我開120,你也開120跟在我後面,你還能慢慢逼近我?寫這什麼東西?沒事別出來湊熱鬧。...(恕刪)


這個好笑,我輸了!
我覺得台灣用路人的習慣都差不多,大家都是有洞就鑽,有縫就插。

超車道....憑現在的法治觀念,很難立竿見影,除非警察用力取締。

大家老是說國外用路環境多好,我認為他們也是被逼出來的,可能他們警察開違規罰單比較有效率,才養成這樣的習慣。

如果警察可以加強取締佔用內線,這些路隊長吃了苦頭之後,還敢不敢佔用? 一陣子後,我想情況可以改善很多,現在在這邊炮樓主一點意義都沒有,即使100個人有99個人 說他不對,開上路後他可能還是路隊長,他不會因為有99個人炮他,就改變他的習慣。 但如果警察有效的取締他兩三張罰單,我想他以後上路就會避開內線了。

就像一開始實施帶安全帽,一般道路繫安全帶,都是要靠警察取締才可以正確落實,只靠宣導,很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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