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高速公路為何不能佔用內線?

miamivice wrote:
那你也不用在網路跟人爭辯了
反正你認為都交執法機構處理比較有效

錯了,
沒有這兩件事沒有這種關係喔。

miamivice wrote:
事情不是兩分法的
教育一人有正確觀念避免他往後一百次的類似行為
絕對比你派一堆人在路上抓一百人的單次行為還簡單
這就是個人的道理與依據

絕對比較簡單是你的想法,
我就是不認為前者比較簡單啊。

miamivice wrote:
全線空空有道可走後車是還要超個什麼車?
你要不要設定環境中只有他們兩台車還是要全線都塞滿車?
若是如此那你還想討論出什麼東西...
相同的條件下才會有比較出結果之可能
條件變來變去會讓人認為你是因為目地再找說詞那不叫討論

你還是先解釋為何後車習性會導致龜車不會癱瘓超車道吧
還是要幫你再貼一次?

我沒有條件變來變去喔,
可以右側超車就不會因為一台龜車在內線而癱瘓囉,
若這麼簡單的道理都搞不懂,我恐怕也幫不了你了。


miamivice wrote:
問題是為何要擇一遵守呢?
事實上就是有四種可能啊

這是我分析的方式囉,
要分成四種可能來分析,結果也是類似,
單純遵守安全距離的情形,效率和安全較佳。


miamivice wrote:
還法律觀點呢~現在再打迷糊仗了
前面兩者的因果關係個人都已解釋過了
請不要重複或是用不存在的東西離題
請就事論事若不認同就請說明哪裡有誤那裏不妥何事不明
但不要只用結論來取代你的論述解釋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現在是在哪?是在開庭嗎?
而我又哪裡有說在"法律"上它們之間有因果關係?
我又哪裡有說兩者現實的因果就等於有法律上的責任?
你要不要再去看一遍個人文章
什麼事都沒發生現在卻跑來要論法律責任?
你還真是逗啊~
請問龜車佔道導致欲超車者無道可超以致轉為他道超車
兩者是發生了甚麼責任?跟其他車輛又有何法律問題存在?
別人在說兩者之間真實的因果關係有人在卸責提跟龜車完全無關
沒有肇事沒有個案沒有前提你是要論甚麼法律責任?
本來就是在說現實兩者之間的互動影響也就是因果
你卻跑來說沒有它們沒有"法律"責任
你確定你是真懂?
你的問題還真多啊
可惜我懶得回答這麼多。

我的論點簡單說就是,
"龜車"和"開車上路"一樣,
即使和超車事故有因果關係,也沒有法律上的責任。
要改善超車事故,從這兩點下手也是一樣可笑。

miamivice wrote:
你很混...
大概可能也許說不定
你要說服他人或是支持自己論調就直接說優缺與道理出來
既然是你的主張就不要寄望不可知的未來
因為未來的可能不是你的依據

那段只是單純打臉"多數國家有設置就代表比較好"
的論點而已。

miamivice wrote:
看就知道是為了目的再找藉口大概沒別招了
一減少超速那是執政者與執法者的考量跟職權
二若沒車在超速那反而三台車就可以阻擋多數沒超速者癱瘓國道

錯了,
一 行為本身不違法,又可以阻擋其他違法行為,那大家都可以做,不須要看職權。

二 若速度足夠,不讓也不會癱瘓。

frogghoul wrote:
依照你說的,那也無...(恕刪)


你的表速110到底代表什麼?

代表別人表速110時一定跟你等速?

代表別人速度比你快就一定是高於表速110?

???

我真的不懂死捏著自己不準的表速賴在超車道的心態是什麼
chiayingcool wrote:
你的表速110到底代...(恕刪)

你也沒證據說我錶速不準啊,我合法依照最高限速行駛,我依照法規走何來歸在內線道,本來就有車距要考量,不能因為你變換車道,卻影響別人的車距吧?我已經遇到好幾個,明明離我很近,還要切到我前面,我的ACC就會作動剎車去保持車距!
我說實在真的沒超速我才不信,看到好幾個看到照相機就亮起煞車燈,沒超速幹嘛要踩煞車?

frogghoul wrote:
你也沒證據說我錶速...(恕刪)


你定速測看罰單開你多少速度就知道你準不準啦
問題是不準的情況,又不一定是線性的
已經遇到好幾個超車的了,還死守住內線,遇到一個超不好的,你還要賭喔?
你也沒證據說人家遇到相機就煞車是超速,說不定是前車超速,前車煞車,後車保持車距而已
你個人主觀意識太強,用生命去賭的話,哪天你就只能在別的地方po文抱怨

一直被超車 請退出內線 因為那就是你有問題 不是好多人有問題
yuski1112 wrote:
你定速測看罰單開你多...(恕刪)

我定速120超速的罰單你要繳嗎?憑什麼要我定速測看罰單是多少,我個人主觀意識太強,那之前那個是怎麼死的?我前面提過,依然沒人要看,我知道01的風格就是不愛看別人文章亂砲,但是我還是在提一次,不如把超車道限速提高,不要跟中線道一樣最高限速,這樣就沒有所謂的龜車,台灣真是詭異的地方依造最高限速跑就說別人是快樂錶,超速就不是快樂錶?
我對開內線的車沒什麼意見,但是如果前方車道都空空,卻有兩台宣稱時速都到110的車併排中內車道,這就很感冒了,當自己是F1賽車的領頭安全車嗎?還是紅斑馬出巡?
我的臉皮薄,也看得懂路牌上寫"內車道是超車道,請勿佔用"這些字的意思,除非塞車或有把握可以輕鬆超車,否則內車道我都盡量不開。
贊同國一全線都改110,內側130。
出外人大家互相一下,你不趕路,就讓一下給趕路的人快點過去,就像博愛座,沒人時大家都可以坐,但是有老人孕婦,就讓一下給人方便吧!
ilovesinging wrote:
我對佔內線的車沒什麼...(恕刪)

所以我才一直在提內線道應該要比中外線道快上10~30km,這樣才不會有你說的情形發生,低於110以下(包含110)全部只能中線,這樣又能抓龜車又不會有人佔用內線車道的理由!
frogghoul wrote:
你也沒證據說我錶速...(恕刪)


所以你有證據證明你的表速跟實際速率是0誤差?

法律規定的速限是指你的表速還是實際速率?

超速與否的判斷依據是依照你的表速還是實際速率?

你確定你真的已經依最高速限行駛?

sonicswj wrote:
內線(超車道)就像...(恕刪)


這題不容易解決, 駕照好像是用雞腿去換來的, 還是說駕訓班沒教如何在高速公路開車!
如果是在速限以上還比較好, 很多在速限下的也一堆在內線車道
chiayingcool wrote:
所以你有證據證明你的...(恕刪)

別說我有沒有證據,因為誰也沒辦法提出證據,而我們唯一就只能靠中控台的時速表告訴我目前車速,既然他是我唯一知道的車速,我在一切都沒改過的前提下,我當然是依照每台車的車速錶來執行最高限速
我當然已經達到最高限速,我都定速定110了,指針也在110,你若覺得我沒依照最高限速,也麻煩提出證據來告每個車廠的時速表都是快樂錶,那大家都不要用時速表,通通用感覺來決定我現在是否達到最高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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