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3分
文章編號:31782245
taotzu wrote:
內車道本來就可以行車...(恕刪)
感謝 taotzu大 引用法規~
2、第3款「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以下簡稱「高管規則8-1-3」)
(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以下簡稱「處罰條例33-2」)
請仔細看看 警車前的貨車 已經慢慢超越了該龜車~
而 警車也有放慢車速 製造安全距離 讓該龜車有機會駛回第二線 可是該龜車並沒有這麼做~
該車很明顯已經堵塞車道了~ 被抓~ 大家拍拍手 很合理!!
想想還真的很奇怪~ 一堆人覺得龜在內線(超車道)是合理的?????
還有大大還試圖解釋該龜車已經是在最高限速......@@
如果那龜車是最高限速...那小貨車跟拍攝影片的車子不就超速了......
個人積分:21分
文章編號:31783185
個人積分:0分
文章編號:31783508
小惡魔新聞台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