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別在龜內線了,警察會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