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它沒有解釋 "違反路...(恕刪)
1.路權簡單的問,超速者有路權嗎?更進一步的說偉反交通規則的人要給予路權嗎?
如果速限100公里,那超車者要時速多少公里超車呢?所以你說的行車者路權與超車指路權問題並不存在,若他以時速90公里要超車那時速100公里的車子也不對超車者構成影響。
2. 時速表示目前行車時一定有的配備如果連自己行車的時速表都不信那要看啥,更何況快樂表的原因也是因為政府要求車商在時速表部分要略低於實際速度避免駕駛人超速。這點也要怪駕駛人真是....
3. 你提出定速會造成塞車,那如果如你所說大家都讓出超車車道,不就間接的少了一個可以持續行駛的車道,少了一個車道可以行駛更容易塞車吧。
4.高公局的這麼認為了,您的理論是有幾分道理,但是就是用錯的地方。
不過個人認為,在內線可以但是不要龜,要龜的話到外側去
至於偶爾想稍微快一點的人,我想還是尊重一下守法的人,人家不內側不讓就換個車道吧,畢竟超速本來就不合法了
規定歸規定 這是死的 要懂得運用啊!!也是因為高速公路就那幾條車道 偏偏車又這麼多...
假設當我在超車道行駛110左右(限速100)後方若閃大燈我不會去理會
反而還會認為你在挑臖 那麼我就不客氣了... 如何不客氣自己想...
也心想你不會從旁超車嗎?
話說有多少人會超了車又會回到中線車道?再說中線車道真的是慢車一堆
撇開貨運業者的車不說 一堆自小客車只開不到80以上 這只會讓車陣更塞
還有再塞車時 間距拉得有夠長的 又遇到並排的 導致後方要超車都很難 真的不知道駕駛在想甚麼??
不過這也只能無奈 因為你拿他沒則
話題回到超車道...
總之 不用去想內線是不是超車道了 因為不重要
重要的是當你行駛100以上最好是105~110 行駛內線道ok
反之請到旁邊車道行駛 免得被砲轟
另外若一堆車從你旁邊超車過去 你不會感到奇怪嗎?
這些一直是我在高速公路開車時的無奈...
2. 讓道在國外是基本禮儀,在台灣反而變成美德。在阿爾卑斯山的山道設有讓車彎,大型慢車會主動切入先讓後面小車超車。台灣尚無此概念,常常走山道就是塞車惡夢。
3. 台灣國道常常發生因內線車不讓而造成後面賭塞的狀況。當過兵跑過晨操的就知道,當帶頭車以最高時速進行時,後方車為了保持安全距離,難免無法以常速進行,隊伍越長後方速度越慢,所以別以為你用最高速,後方就不會受影響.
4. 因內車道不讓而導致後方塞車,造成國家人民時間損耗,其實也是一種無謂損失。
5. 超速行為的逞戒是警察機關責任,而非車主以"不讓道"的想法來實行。
6. 佔用內車道者已被視為"龜族",成為國道全民公敵,版主實在不需去當龜族,你也得不到什麼.
Kaowen wrote:
一、 台端99年6月13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 在速限100公里路段,用路人可以最高速限時速100公里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惟為維持超車道之功能,本局仍宣導建議用路人不要長時間行駛在內側車道。
三、 後車欲超車時,仍不應超速行駛,故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 依據前述說明三,後方車輛既不得超速,故在最高速限行駛擋住後方車輛情況下,亦不解釋為造成堵塞。
五、 有關設置「內側車道超車專用」標誌路段,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六、 用路人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並無疑義,惟本局仍重申建議用路人在非尖峰不壅塞情形下,不要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以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之功能。
...(恕刪)
以上個人覺得以論點來看
第二點+第六點來跟第三+第四點對打!
有點鬼打牆的說法...
超車如果要超一台時速108公里的車,那我勢必只能開110慢慢慢慢慢慢慢慢的超過去....
因為法規上沒有允許你超速去超她的車
以上規範如果是死的那我想每個人都開108
沒人敢超速超車那就不會造成阻塞嗎?
內側車道直接明確規範為超車道,超完車就回到中線
這樣不是很好嗎?
這樣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如果公務車如救護車,打火車,官員車隊直接高速行駛內側車道
減少變換車道隊前兩者都是利大於弊
總之以回文的論點來看,有解釋等於沒解釋
亂象總是一職重複發生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現在雪隧就是最好的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