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舅媽要借我的名字過戶車子對我有影響嗎

謝謝各位大大
我會注意的
錢的部分我倒是不怕
主要還是怕肇事逃逸
個人建議還是立白紙黑字會比較妥當喔!!~~
大家好!!我叫大風 請各位大哥大姐們 多多指教!!
所有事故的理賠,
最後都是要車主蓋章.和簽名.

所以萬一會有什麼問題.沒人負責的話.
當然就是蓋章的人囉!!
無風險國度:http://www.norisk.com.tw
意外事故車主不必負責任?
沒那麼簡單吧!
假設XX客運公司車子予人發生事故或傷到乘客的話,人家找客運公司還是找司機?
如樓上講的,所有理賠都要車主同意蓋章,也就是連帶責任。
當然樓主的至親間關係,這些都可以相互的信任!
因為唯有的關係也只有這個而已,我們政府車子的稅是各別課的,不會影響到個人所得方面的問題。
狠一點 這車車 在樓主的名子上的時間 車子 暫時歸你的 也歸你開 看他們要不要
要不然發生什麼事 樓主會 公親變事主 有苦說不出 說一句難聽的 樓主什麼好處都沒有
還要躺混水 大家都是成年人 這種事少做 不管對象是誰都一樣 都可能害了自己
明哲保身 切記切記
老實說,舅媽算是很親的親戚,他既然敢開口,表示跟你們家感情應該不錯,自己的親戚就多多幫忙吧!
之前我的車險業務有和我提到,我的保險契約的給付範圍是二等親之內的人開車才有給付,不知道實際上是不是這個樣子,如果是的話樓主可能也要列入考慮的因素之一

網路上找到一篇文章,自問自答一下:

......略.....
市面上車體損失險大致可分為「甲式車體損失保險」、「乙式車體損失保險」、「丙式車體損失保險」與「限定駕駛人車體損失保險」共四種,以甲式承保範圍最廣,保費也是最貴。

蕭先生的全險保單是投保甲式車體損失險,保單名列的被保險人除了車主外,還包括車主配偶、同居四等血親及三等姻親以內的家屬,或者被保險人僱用的駕駛人,而蕭先生女朋友的身分,明顯不包含在保單保障的範圍內。
......略.....

保險這裡的操作方式可能要注意一下,這個案例和我的保保險對象不太一樣,想來是各家保險公司預設的保險對象不太雷同的關係,看來是看契約比較準一些
我想以客運的例子的確不錯,當事故發生後,有逃逸問題,當然是先找客運公司,畢竟駕駛是誰都還不知道勒

部分要釐清的事項有區分

1.人為駕駛失當:這部分客運公司要協助調查,找出排班表,看當時的駕駛者是誰,客運公司是協助調查的身分,有看過客運公司的負責人被關嗎?沒吧!新聞在報導都是希望事情搞大,根本沒深入探討,久了大家觀念都忘記證據本質。

2.機件故障導致事故,這部份顯然是客運公司的例行檢查督導不周,連帶責任當然要負責,刑事要處罰,民事部份也是客運公司要處理,而駕駛車輛出勤前沒檢查好又逃逸沒協助調查,也要負刑事以及民事責任。
求知若飢,虛心若愚(Stay Hungry,Stay Foolish)
我以前上班的公司就碰過一個狀況:
公司內有同仁要結婚,想向公司借用公司平常載員工上下班的交通車,而且司機也要去喝喜酒,公司認為舉手之勞,幫員工個忙,沒什麼好推辭的。
那知道碰巧就發生了車禍,還好沒有出人命僅是受傷住院。
但接下來問題來了!人家找上公司來了!司機也無辜,受人之託,也無什麼能力可賠償,出借的員工也是如此。公司就頭痛不已!老闆、總務主管大呼倒楣!
事後如何解決,就不知道了。
車禍一般為民事問題,被關的狀況很少!最後都是用錢來解決!所以當事人在車主與司機間當然都找車主的情況多。

以上是題外話,樓主是至親,不會有這些狀況存在才對!
chiang wrote:
那這段時間對於這個第三人有沒有什麼影響,譬如年度所得稅.....等等。因為我下次買車也想改用這個方式來作。


這沒有什麼影響, 尤其是所得稅部分

這是你個人去買車(第三人), 個人買車是個人的消費支出, 又不能報稅, 不會有稅的問題

除了燃料稅與牌照稅, 還有強制險是這第三人以外, 那些東西都不能報所得稅的
平埔族大武「社」「頭」前所建立的漢人聚落,現定居台北裡面的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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